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農墾遺留問題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的通知
瓊府辦〔2017〕53號
有關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單位:
《海南省農墾遺留問題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20日
海南省農墾遺留問題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5〕33號)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任務”的要求,更好地為農墾改革提供土地保障,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農墾改革的工作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新一輪海南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墾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堅持依法依規、分步實施、穩妥推進的原則,進一步健全以全省各級政府為主體、權責到位的農墾國有土地確權工作機制,力爭于2018年底前基本解決全省國營農場土地確權存在的遺留問題,推動海南農墾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依法確權。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海南省土地權屬確定與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法定條件、法定程序開展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確保土地確權成果完整、真實、準確、合法。
(二)堅持分類確權。對土地權屬清晰,沒有爭議,已經完成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工作的,要全面審核,確保檔案資料規范完整,優先發證。對土地權屬清晰,但尚未測量、指界簽章的,市縣國土部門和農場要主動對接,制定工作方案,按時間節點完成確權登記工作。對土地權屬存在爭議的,農場要積極向爭議地市縣政府申報,由市縣政府組織調處確權。對已經依法確權,被周邊村、居民占用的,不屬于土地確權范圍,依法通過協調、訴訟等方式處理。
(三)堅持穩定確權。穩定是前提,土地確權工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要提前部署做好宣傳工作,爭取大多數群眾的支持。對矛盾比較大,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區分情況,個案解決,避免簡單粗暴的處理手段和過激言行,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惡性事件。要依法堅決查處違法用地,對拒不退出、無理取鬧的,以及借土地權屬糾紛制造事端的,要堅決打擊,確保社會穩定。
(四)堅持積極協商妥善解決糾紛。場社土地權屬糾紛成因復雜,協商解決是化解矛盾的主要和有效途徑。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尊重歷史、面對現實,按照有利于生產生活、有利于社會穩定、有利于土地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原則,積極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三、工作目標
截至目前,全省農墾系統未確權發證土地166萬畝(含已移交市縣管理9個農場未確權土地16萬畝,其中:爭議地63萬畝,詳見附件)。此次農墾土地遺留問題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目標是:
(一)2017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一批開展國營農場農用地規范管理工作的21個國營農場存在遺留問題土地的確權登記工作。
(二)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二批開展國營農場農用地規范管理工作的21個農墾國營農場、農科所和已移交市縣管理的9個原國營農場遺留問題土地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三)按照邊確權邊建檔邊錄入的方式,2018年12月底前,同步建立完整的農墾土地產權管理數據庫。將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所形成的圖、表、卡、冊和有關法律文書納入數字化管理。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繼續由省農墾國營農場農用地規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場社土地權屬處理組協調推進農墾遺留問題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各市縣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國土、林業、農業、財政、農場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墾遺留問題土地確權登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完成轄區內農場土地確權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市縣政府主要領導是農墾土地確權頒證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政府各有關部門、農場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確權登記工作。林業部門要加強政策指導,提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指導解決林地權屬爭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免費提供最新的全國土地調查、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和各時期的影像等成果,指導解決非林地權屬爭議,協調做好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的有效銜接;財政部門要負責落實確權登記經費保障工作,做好資金監管。
(三)落實工作經費。根據《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新一輪海南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瓊發〔2015〕12號)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工作經費由各級財政共同負擔?!钡臎Q定,農墾農場遺留問題土地確權頒證工作所需經費由省和市縣財政按各50%的比例負擔(經費標準為35元/畝,省和市縣各負擔17.5元/畝)。為保障工作順利進行,市縣負責的工作經費要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在省級資金未下達之前,由市縣財政先行安排各自的專項工作經費。
(四)加強督導檢查。 建立土地確權頒證工作定期報告制度、定期會議制度、督導檢查制度、成果驗收制度。各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各農場每半月要向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工作進度,遇到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要隨時報告。省政府將組織督導組到各市縣進行督導。
(五)強化責任追究。全省各級政府及相關工作部門要將農墾農場土地確權頒證工作列為重要的專項工作,嚴格領導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對作風不實、措施不力、延誤進度要求的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要啟動問責。對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方法步驟
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核心是確權,重點在登記,關鍵在權屬調查,具體按照以下步驟環節進行。
(一)準備工作。一是摸清底數。全面摸清農墾未確權及糾紛土地的基本情況,包括宗數、面積、位置、權利人等情況。二是收集資料。包括近期的航片和地形圖,各權屬單位的土地權源證明材料,及其它相關資料。三是技術培訓。省國土資源廳對市縣工作機構的負責人和業務骨干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政策法規與技術培訓。四是宣傳動員。積極做好農場和周邊鎮、村的宣傳。
(二)權屬調查。調查核實每宗未確權土地的權利主體、權屬來源、土地類型與界線、界址點;核定界線、界址點;組織當事人實地指界簽章等。形成完整的權屬調查成果記錄,包括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權籍調查表、土地權屬界線核定書及附圖等。
(三)地籍測量。采用GPS動態定位等符合國家和我省技術規范的測量技術、設備進行地籍測量,包括界線測量和界址點測量,繪制宗地圖、地籍圖。
(四)權屬審核。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交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進行權屬審核。
(五)公告。經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在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并加蓋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六)注冊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結果,以宗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及不動產權證書,向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所有者、集體土地使用者頒發不動產權證。
(七)歸檔管理。將土地確權登記材料按地籍編號及權屬單位整理立卷歸檔,確定專人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宣傳培訓。各農場和市、縣(區)有關單位要深入動員和宣傳解釋,讓群眾充分了解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目的、意義、作用和程序要求,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要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組織對開展相關業務人員的專題系統培訓,使基層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使技術人員明確標準、規范操作。
(二)把握政策界限。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省土地權屬確定與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和政策規定,對測量面積,經公示確認后據實登記。對有權屬爭議的土地,要先依法解決,再予以確權登記。對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法律法規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依法依政策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規精神,采取民主協商、民主表決的方式妥善解決。
(三)堅持進度服從質量。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要堅持質量優先,堅決避免搞“夾生飯”。根據實際統籌安排資源,科學把握進度,積極穩妥推進。要采用符合標準規范、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開展測量工作,查全、量準、記清。要實行全程質量控制,真正把每個階段、每個節點的工作做細做實。要建立健全信息應用平臺,管好用好成果。
附件:1.海南省農墾各農場歷史遺留問題土地確權工作任務表
2.農墾已移交市縣管理農場歷史遺留問題土地確權工作任務表
附件列表: 瓊府辦53號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