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建立海南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瓊府辦函〔2017〕161號
省物價局:
你局關于建立海南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物價局牽頭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廳際聯席會議制度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海南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切實加強對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協調指導,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關落實,經省政府同意,建立海南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在省政府領導下,統籌推進公平競爭審查相關工作。對我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進行宏觀指導,協調解決制度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省政府各部門,市縣政府及所屬部門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方面的信息溝通和相互協作,及時總結實施成效,推廣先進做法和經驗。
(三)完成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物價局、省法制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省農業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資委、省地稅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21個單位組成。
聯席會議由省物價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省法制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商務廳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補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物價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辦的其他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處室負責人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全體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和專家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省政府。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工作要求
省物價局要會同省法制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等單位切實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推動我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平穩有效實施。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海南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吳明月 省物價局局長
副召集人: 王雪林 省法制辦副主任
王長仁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陳再余 省財政廳副巡視員
王 青 省工商局副局長
李龍生 省商務廳副廳長
成 員:孔令德 省教育廳副廳長
王利生 省科技廳副廳長
陳萬馨 省工業信息化廳副廳長
倪陳興 省民政廳副廳長
吳開成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毛東利 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陳孝京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劉保鋒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邢孔波 省水務廳副廳長
周燕華 省農業廳副廳長
陳 瑩 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副廳長
周國明 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蔡 君 省國資委副主任
陳 潔 省地稅局總會計師
胡斌瑩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