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的通知
瓊府辦〔2017〕8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足球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我省足球事業治理體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促進海南足球事業發展振興,推動足球事業邁上新臺階,根據《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關于推進地方足球協會調整改革的指導意見》和《海南省貫徹〈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精神,立足海南實際,做好我省足球協會(以下簡稱:省足協)調整改革工作,發揮帶動足球改革的龍頭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圍繞全國足球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立足海南實際,充分發揮海南作為全國唯一的全省經濟特區和島嶼經濟體的優勢,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調整改革省足協,創新省足協管理體制,逐步完善依法自治、民主協商、行業自律的社團法人治理結構,構建符合海南社會發展要求和國際足球發展趨勢的區域足球治理模式,充分發揮省足協在海南足球改革中的龍頭作用,遵循足球發展規律,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大力發展足球產業,促進足球產業與旅游、文化等產業融合發展,助推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方向。以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政策精神為根本遵循,建立現代化社團法人治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海南足球事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促進足球事業又快又好地發展。
——穩步推進改革。避免單兵突進,充分整合社會優質資源。對于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點,要創新求變,特事特辦,試點先行,循序漸進,逐步完善。
——明晰職能定位。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明確省足協作為體育社團法人的職能,建立健全科學性、專業性、權威性的足球管理體制,為全面提升海南足球發展水平提供組織和管理上的保障與支持。
——積極改善環境。要解放思想,打破傳統定勢,充分調動和利用政策、制度等資源,為海南足球改革的順利有序推進保駕護航,形成能夠調動各方力量、充滿活力的體制機制。
——突出地方特色。立足海南足球發展現狀與資源優勢,堅持問題導向,實事求是,大膽突破,積極創新,探索海南本土特色的足協建設路徑與運行模式。
(三)總體目標。
調整改革省足協,創新協會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明確定位和職能,優化領導機構,健全組織體系,加強黨的領導,形成專業高效、系統完備、民主開放、運轉靈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體制機制,推動海南足球運動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具體規劃為近期、中期、遠期3個階段性目標:
——近期目標(2017-2020年):完成省足協章程修訂,健全完善組織架構等調整組建工作,設立秘書處和常設16個部門,同時成立16個專項委員會,充分發揮 “龍頭”作用;逐步推進全省各市縣會員協會和俱樂部的組建,切實提升省足協發展能力和水平,初步形成覆蓋全省、層級明晰、組織完備、管理高效、協作有力、適應現代足球管理運行需要的協會管理體系;完善政策措施,鞏固改革成果,以???、三亞、萬寧、儋州、瓊中等市縣東、南、西、北、中五個足球中心城市為龍頭構建青訓體系和競賽體系,建立健全校園足球、社會足球、精英足球三大體系協調發展的海南足球發展框架,有效推動足球運動普及、不斷擴大足球人口規模;完善注冊制度,2020年協會注冊人員數量達到3萬;會員協會15家,業余足球俱樂部50家,2017年組建海南省女子足球隊,并在全省各市縣設立不少于一個女子足球訓練網點;夯實發展基礎,扎實推進改革,完善我省足球后備人才梯隊建設,為職業足球俱樂部輸送優秀足球人才,共建海南職業足球隊,實現海南籍球員特別是女子球員入選國字號球隊的目標。加快足球基礎設施建設,利用海南得天獨厚的氣候生態條件,依托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機遇,把握國際合作與跨省合作的開放機遇,促進足球文化交流與傳播,打造、引進足球賽事和活動品牌,積極促成足球冬訓產業鏈的形成,以青少年足球訓練中心為試點,探索海南足球冬訓產業發展路徑,依托旅游資源和足球功能,加快推進足球競賽、健身休閑、戶外運動等特色足球旅游項目建設,推動我省文化體育產業發展。
——中期目標(2021-2030年):充分發揮省足協社團法人職能和組織龍頭作用,健全各級足球組織體系、訓練體系、競賽體系、活動體系;發揮市縣會員協會和俱樂部的功能,大力發展各級各類足球培訓和賽事,進一步提高足球參與人口比例,2025年全省各市縣(區)均組建會員協會,2030年協會注冊人員數達到10萬,2030年注冊業余足球俱樂部達到150家。進一步提升海南足球在全國職業足球聯賽的影響力;繼續加強校園足球發展的技術支持與指導;社會足球發展動力更足、活力更強、影響力更大,形成校園足球、社會足球、職業足球有效運行體系。
——遠期目標(2031-2050年):省足協社團法人治理結構成熟穩定,在足球事業和足球產業全面提升、足球與旅游、文化等產業高度融合的過程中繼續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職業足球、校園足球、社會足球等協調發展,各類足球人才供需平衡;大型足球品牌賽事影響力持續增強;實現海南球員入選國字號頂級隊伍的突破;形成獨特、健康的足球特色文化氛圍。
二、明確省足協定位和職能
進一步明確省足協的定位和職能是決定其改革成效的重要前提之一。省足協接受中國足協、省民政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必要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一)省足協定位。
省足協是具有非營利性和廣泛代表性、專業性、權威性的全省足球運動領域的社團法人,是管理足球項目普及與提高相關賽事水平的全省性行業自律機構,是代表海南參加全國足球組織的唯一合法機構,是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社團組織。
(二)省足協職能。
省足協主要負責團結凝聚全省足球力量,推廣足球運動,培養足球人才,在國家足球行業標準指導下制定海南足球行業標準,發展完善全省足球競賽體系,共建管理省足球隊,代表海南參加各類足球賽事和活動。
1.負責省足球項目的管理;參與或主導研究制定足球發展的方針政策、規劃和計劃;負責各類省級足球競賽,制訂全省足球競賽制度、競賽計劃和規程并組織實施(涉及校園足球的相關工作協同教育部門負責)。
2.建立省青少年足球后備人才培養體系;組隊參加國內外各類青少年足球競賽活動,全力支持、配合、協同教育部門開展校園足球工作。
3.積極推動省職業足球發展,負責海南足球一、二、三線隊伍和后備人才梯隊的建設和管理。
4.按照中國足協制定的足球場地標準,指導全省各級各類足球場館的建設;指導足球器材的研究、開發,提高全省足球場地和器材水平。
5.負責全省足球項目教練員和裁判員隊伍建設與管理,包括選拔、培訓、考核、認證、委派等監管工作(涉及校園足球教練員的相關工作協同教育部門負責)。
6.負責推動足球產業、足球文化的開發與發展,在省內主辦和承辦各類各級足球競賽、培訓、交流活動。
7.負責監管和指導省內舉辦足球競賽及與足球相關的其他活動;對違反上級協會和省足協章程、《足球競賽規則》和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管、處罰或建議相關單位進行處罰。
8.推廣足球運動,推動、組織群眾參加各類足球活動,負責我省各市縣(區)城市足球試點工作的指導與管理。
9.負責與國內外城市和地區足協、科研院所及其它體育組織的聯絡、交流與合作。
10.依照上級協會和省足協章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規范并嚴格執行各項會員制度,加強與會員、俱樂部以及足球從業人員之間的聯系與交流,服務本會會員,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三、健全省足協管理制度和機制
(一)完善《海南省足球協會章程》。進一步修訂完善《海南省足球協會章程》,確保省足協工作規范化和足球行業治理民主化、科學化。
(二)明確省足協自主權。省足協根據定位和職能依法獨立運行,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內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
(三)完善機構設置與人員管理。
1.優化領導機構。省足協不設行政級別,領導機構的組成具有廣泛代表性和專業性,由省體育行政部門代表、各市縣足球協會代表、各類足球競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社會人士和專家代表等組成,充分吸納政、商、學等多領域多學科優秀人才擔任兼職專家和顧問。
2.健全組織機構。省足協設立秘書處和專項委員會,秘書處作為常設辦事機構,可設立或合并設立綜合部、財務部、技術部、規劃法務部、競賽部、女子部、社會發展部、市場部、青少部、注冊部、聯賽部、外事部等部門。專項委員會設立或合并設立裁判委員會、教練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紀律委員會、新聞委員會、技術委員會、青少年委員會、道德與公平競賽委員會等部門。
3.完善硬件保障和人員配備。改善辦公條件,根據機構設置和崗位要求,配備配齊省足協專職工作人員及后勤保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科學合理地確定專職工作人員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不斷完善人員績效考核方式,建立科學規范的用人制度。
(四)運行機制與管理制度。
1.健全內部管理機制。省足協建立完善內部治理架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形成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規范工作規則;完善協會會員大會、理事會(執委會)、專項委員會會議制度,完善會議規則,規范決策程序,形成科學、民主、依法的決策機制,加強海南足球行業管理各領域規章制度建設;增強服務意識。
2.建立科學管理體系。在全省足球行業的組織建設、競賽、青少年培訓、教練和裁判管理、宣傳推廣、對外交流活動開展等方面形成規范和制度,逐步形成機構完善、管理高效、協作有力、適應現代足球管理運營需要的協會管理體系。
3.加強省足協黨組織建設。根據省足協專職工作人員中的正式黨員數量,按照《黨章》有關要求設立省足協黨組織,由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黨組領導。按照黨管理干部原則,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省足協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四、加強省足協財務與資產管理
(一)財務管理。
省足協財務管理按照社團法人機制運行,不作為預算單位,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實行財務公開。上一年度財務報告與下一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向會員大會報告并接受審議,引入外部監督機制,聘請第三方監督機構對省足協的資產財務情況進行年度審計。
(二)經費預算。
省足協根據海南足球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預算。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節約、高效原則安排正常運轉必需的經費,并嚴格控制薪酬等個人待遇性支出。年度末,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決算。年度預算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批準后,在規定范圍內公開并抄送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和省財政廳,接受我省審計部門的審計。
(三)資產使用與管理。
全省各級各類財政性資金投入省足協形成的資產、各級各類政府調撥給省足協的資產為國有資產,省足協擁有使用權,負責其經營管理和日常維護。省足協國有資產的使用、處置應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接受我省審計部門的專項審計。
五、政策支持
(一)設立海南足球發展基金。吸納社會資金、接受社會公益捐贈,支持足球公益活動。海南足球發展基金專項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和社會足球公益等,制定基金管理辦法,依照有關法規加強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快足球產業發展。省足協可成立足球產業公司,具體負責海南足球競賽、培訓、交流、裝備制造、場地建設等產業發展。
(三)加大足球發展的財政投入。增加青少年后備人才培養、校園足球和足球試點城市專項經費等投入,省財政廳會同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提出向省足協購買服務的清單和具體措施。
(四)重視青少年文化教育。教育部門須不斷加強青少年足球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工作,協調解決其文化學習與運動訓練的矛盾,保證青少年足球培訓體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