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海南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瓊府辦〔2017〕106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精神,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推動我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經六屆省政府第8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建立海南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召集人: 李國梁(省政府副省長)
副召集人:方少民(省政府副秘書長)
呂 勇(省商務廳廳長)
成 員:顏人才(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黃正恩(省農業廳總農藝師)
董學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總工程師)
楊傳喜(省財政廳副廳長)
周國明(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杜漢平(省公安廳副巡視員)
李龍生(省商務廳副廳長)
李向民(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
王 青(省工商局副局長)
符少寧(省質監局副局長)
古遠新(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朱 毅(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總工程師)
熊松海(??诤jP副關長)
歐 偉(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
王雪林(省法制辦副主任)
林繼軍(省政府金融辦副主任)
林 瑩(省供銷社副主任)
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省政府不再發文調整。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商務廳,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省商務廳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成員單位相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二、主要職責
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和部署;對全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提出推進全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政策舉措;協調解決全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中的其他重要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各市縣抓好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及時總結推廣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中的典型經驗;完成省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根據全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進展情況,經省政府同意可適時調整聯席會議的職責和工作重點。
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匯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并報聯席會議審議;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加強信息溝通;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工作督查;每半年對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提請聯席會議召集人進行約談。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議題。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根據情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以聯席會議紀要形式印發各成員單位,同時抄報省政府。重大事項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程序向省政府請示報告。
四、有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執行聯席會議決定事項,及時向聯席會議報告本單位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各成員單位原則上每半年向聯席會議報告1次工作情況,重大事項隨時報告。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