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情況的通報
瓊府辦〔2017〕114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2號)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4〕112號)要求,省水務廳會同省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對各市縣(不含三沙市)2016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了考核。經省政府同意,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考核評定,??谑?、三亞市被評為優秀市縣;儋州市、定安縣、瓊海市、陵水黎族自治縣、文昌市、澄邁縣被評為良好市縣;屯昌縣、樂東黎族自治縣、臨高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萬寧市、東方市、五指山市、昌江黎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被評為合格市縣。從考核情況看,各市縣對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比較重視,能夠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要求,嚴格對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納污總量“三條紅線”指標的控制,抓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和水功能區管理制度的落實,全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形成較為全面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制定并印發了《海南省“十三五”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施方案》《海南省“十三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海南省2016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等多份文件。全面推進《海南省節水型社會建設“十三五”規劃》和《海南省水資源供需分析與配置研究(2016)》以及其他城鄉水務專項規劃工作,建立完善取水許可、排污口設置、用水定額、階梯水價、地下水治理等相關制度體系,省和市縣二級考核管理體系基本建成,連續三年實施了對18個市縣(三沙市另行規定)的考核工作,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提供了基礎支撐。
(二)水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按照2015年可比價初步測算,2016年全省萬元GDP用水量112.93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8.78%;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62.90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了5.69%,下降幅度高于國家考核目標值。全省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為0.5652,高于國家考核目標值。水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
(三)水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全面啟動全省64個城鎮內河(湖)污染水體的整治工作,將全省64個城鎮內河(湖)納入“河長制”管理,落實“一河一策”, 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測,內河(湖)水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谑腥骈_展“雙創”(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引進社會資本、采取“PPP”模式開展水環境治理,基本消除城區黑臭水體。三亞市作為全國“雙修”(生態修復、城市修補)首個試點城市,出臺了河道治理和生態保護法規制度,城區河流水環境治理成效突出,成功舉辦了全國“雙修”現場會。同時,劃定并公布了海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強化水生態保護空間的管控。2016年,全省主要江河水質穩定在地表水Ⅱ類至Ⅲ類,納入國家考核的19個重點水功能區達標率100%,保持了良好的水環境資源條件。
(四)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進展。節水型城市和節水型載體建設取得成效,省級節水型機關(單位)和節水型企業建設穩中有升,實現了所有市縣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全覆蓋。完成了用水定額修訂和發布,省質監局已將《海南省用水定額》列入我省2017年第一批地方標準修訂項目計劃。重點行業節水型企業建設取得進展,???、昌江、樂東、瓊中等四個市縣依托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推進高效節水灌溉建設工作。通過宣傳教育、試點建設、示范帶動,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漸入人心。
二、存在問題
(一)市縣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部分市縣尚未完善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配套文件,考核組成員單位的相關職責沒有真正壓實,考核聯動機制有待完善。地級市、區(或鄉鎮)“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分解、兩級考核體系及考核工作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在政策措施落實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部分市縣取水許可管理還存在不規范問題,在取水許可臺賬建設、延續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或評估)、取用水計量及監控、計劃用水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強。市縣水資源管理專職人員少、技術力量薄弱,管理資金不足,水資源管理軟硬件建設滯后,在人員構成、技術支撐及經費保障等方面還需進一步強化。
(三)節水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市縣節水意識還不強,節水優先的理念尚未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從產業結構來看,節水空間仍然較大,農業用水方式較為粗放,部分工業企業節水技術改造積極性不高,急需進一步加強節水型單位、節水型企業、節水型社會建設,急需加大節水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
(四)水資源保護還存在薄弱環節。河湖水污染體現在水中,源頭在岸上。部分市縣水功能區保護和排污口監督管理比較薄弱,地方政策、措施和資金保障不足,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乏力。農村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尚處于起步階段,存在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不足等問題。
三、整改要求
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是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用水支撐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各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切實抓好整改。
(一)加快建立完善長效穩定的水資源投入機制。各市縣政府要增加財政投入,加大對水資源監控、節水技術示范與推廣應用、入河排污口監測、水資源管理能力建設的投入;要確保水資源費主要用于水資源管理、節約和保護。
(二)加強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實。按照國家考核辦反饋意見要求,地級市要完善市、區(鎮)“三條紅線”控制指標下達并啟動每年的考核工作,制定出臺、實施非居民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各市縣政府要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加強延續取水水資源論證(或評估),規范取水許可管理。
(三)強化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各市縣政府要按照“三條紅線”考核目標要求,成立節約用水辦公室,建立健全節水工作機制,制定出臺節約用水管理制度等政策性文件,加快推進節水型社會、節水型單位、節水型企業建設,落實節水“三同時”制度,強化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管理,組織開展以節水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全面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嚴格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是“十三五”最嚴格水資源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市縣政府應組織核定轄區水功能區水域納污能力,并將水域納污能力或限制排污總量意見作為本市縣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重點工作的依據。各市縣政府要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定或完善相關制度,組織開展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記、分類處置和臺賬管理,每年開展入河排污口常規監測,加強水功能區和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保障城鄉供水安全和水生態安全。
(五)加強水資源管理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各市縣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水資源規劃、水權改革和制度建設、江河水量分配應急預案、公益性水利工程水資源論證等基礎工作的開展,加大市縣級水資源監測、監控和管理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全面開展取用水戶、水功能區、重要水源地的監測點建設,實現市縣、省級平臺的互聯互通,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和考核提供技術支撐。要健全水資源管理機構,充實管理人員,保障水資源管理基本工作經費,進一步提高水資源管理水平。
(六)建立有效的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市縣政府要牽頭建立部門溝通協調機制,落實考核組成員單位有關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各市縣政府要針對本市縣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于2017年9月底前報送省水務廳匯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