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 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
瓊府辦〔2017〕12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海南省“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考核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11日
海南省“ 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考核辦法
為穩定“菜籃子”價格,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生活負擔,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1號)、農業部等13部委《關于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農市發〔2017〕1號)、《海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落實穩定菜價十項措施責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瓊府辦〔2016〕41號,以下簡稱“菜十條”)等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強化“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市縣政府(不含三沙市、洋浦經濟開發區,下同)市縣長。
二、考核內容
市縣政府統籌落實“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和“菜十條”工作情況。包括管理體系建設、常年蔬菜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市場監管服務能力、蔬菜價格情況七個方面。
三、考核組織
考核由省穩定“菜籃子”價格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穩價辦)組織實施。具體由省發展改革委(省穩價辦)牽頭,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物價局參與,適時邀請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進行監督。
四、考核時間
考核工作每年開展1次,于每年第一季度考核上年度工作落實情況。
五、考核方式
分考核對象自查自報、考核組現場抽查兩個階段。
(一)考核對象自查自報。各市縣政府根據海南省“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考核細則(詳見附件)對考核期內“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形成自查報告,于每年1月20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省穩價辦。
(二)考核組現場抽查??己私M赴有關市縣開展現場核查和重點抽查,形成綜合報告報省政府。
六、考核評定及獎懲
(一)評定。
考核采用評分制,采取“基礎分+績效分”的方式,滿分100分??己私Y果分為4個等級:
1.90分(含90分)以上為“優秀”;
2.75-90分(含75分)為“良好”;
3.60-75分(含60分)為“合格”;
4.60分以下為“不合格”。
考核期內發生“菜籃子”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考核組對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考核結果等級,由省穩價辦報省政府審定后向全省通報。
(二)獎懲。
1.考核結果抄送省委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的內容之一。
2.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優秀”及“良好”的,省政府在安排“菜籃子”資金和制定政策時將給予優先扶持。省穩價辦另行制訂考核獎勵辦法,對年度考核評分排名前6位且評定結果為“良好”及以上的市縣、工作表現突出的同志給予表彰獎勵。
3.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合格”或連續2年評分排名末兩位的,由省穩定“菜籃子”價格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對市縣長誡勉談話,并責令限期整改,被約談的市縣應于通報后1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措施報送省穩價辦;對未能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且在1個月內整改不到位的市縣,由省穩價辦提出問責意見報省政府,由省政府對市縣長實施問責。
4.在過去一年中,出現連續7天有4個(含)以上基本蔬菜品種零售價格超過政府調控漲幅的,或形成“菜籃子”熱點事件影響我省形象的,市縣長要向省政府作出檢查。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穩價辦提出問責意見報省政府,由省政府對市縣長實施問責。
5.被考核市縣要對所提供的有關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考核中弄虛作假的市縣,經調查核實后取消考核成績,并對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6.對弄虛作假、不按時年報、虛報瞞報或有其他違法失信行為的蔬菜經營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黑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海南)、“信用中國(海南)”向社會公示。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逗D鲜∪嗣裾k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6〕31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