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
法發〔2019〕19號
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設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進一步增強人民法院解決糾紛和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現就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全面建設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準、開放互動、交融共享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推動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理念更新、機制變革,實現一站式多元解紛、一站式訴訟服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為人民群眾提供豐富快捷的糾紛解決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質的訴訟服務,全方位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堅持法治保障。在法治軌道上統籌各方面資源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活動,化解矛盾糾紛,強化司法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保障作用,促進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4.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聚焦突出矛盾問題,滿足多元司法需求,推動形成分層遞進、繁簡結合、銜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加快建設立體化集約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增強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的精準性、協同性、實效性。
5.堅持改革創新。落實黨中央關于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強聯動融合,重塑訴訟格局,提升程序效能,形成符合中國國情、體現司法規律、引領時代潮流的中國特色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新模式。
6.到2020年底,全國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全面建成。普遍開通網上立案功能,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務。中級、基層人民法院建立由多數法官辦理少數疑難復雜案件,少數法官解決多數簡單案件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措施
7.主動融入黨委和政府領導的訴源治理機制建設。切實發揮人民法院在訴源治理中的參與、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推動工作向糾紛源頭防控延伸。主動做好與黨委政府創建“無訟”鄉村社區、一體化矛盾糾紛解決中心、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工作對接,支持將訴源治理納入地方平安建設考評體系。加強對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支持、指導和規范。強化人民法庭就地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功能,主動融入基層解紛網絡建設,做好與基層黨組織、政法單位、自治組織的對接。普遍建立訴訟服務站、法官聯絡點,加強巡回服務、上門服務,為轄區內基層自治組織解決糾紛提供培訓指導,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強化司法大數據對矛盾風險態勢發展的評估和預測預警作用,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風險。
8.完善訴前多元解紛聯動銜接機制。聯合有關部門出臺推進多元解紛文件,加強與調解、仲裁、公證、行政復議的程序銜接,健全完善行政裁決救濟程序銜接機制。暢通與工會、共青團、婦聯、法學會、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公證機構、行業協會、行業組織、商會等對接渠道,加強數據協同共享,指派專人開展聯絡工作。促進建立調解前置機制,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律師調解、行業調解、專業調解、商會調解等訴前解紛作用。加強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工作,進一步完善司法確認程序,探索建立司法確認聯絡員機制,推動司法確認全面對接人民調解等線上平臺,實現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快立快辦。
9.建設類型化專業化調解平臺。根據地區糾紛類型和特點,在訴訟服務中心按需建立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業糾紛、勞動爭議、醫療糾紛、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知識產權、涉僑涉外等專業化調解工作室。支持工商聯和商會組織調解涉企糾紛。鼓勵建立以調解員、法官個人命名的調解工作室。推廣建立律師調解工作室。健全特邀調解員和特邀調解組織名冊,加強對調解人員培訓、指導和管理。
10.完善訴調一體對接機制。促進訴調對接實質化。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及調解員組成的調解速裁團隊,及時做好調解指導,強化訴調統籌銜接,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對起訴到法院的糾紛,釋明各類解紛方式優勢特點,提供智能化風險評估服務,宣傳訴訟費減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則,引導鼓勵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對能夠通過行政裁決解決的,引導當事人依法通過行政裁決解決;對適宜調解且當事人同意的,開展立案前先行調解。調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書的,由調解速裁團隊法官依法辦理;調解不成的,調解員應當固定無爭議事實,協助做好送達地址確認等工作。明確訴前調解時限,規范調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簡分流程序。建立訴前調解案件管理系統,做到逐案登記、全程留痕、動態管理,并將訴前調解工作量納入考核統計范圍。
11.完善“分調裁審”機制。普遍開展一審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探索二審案件的繁簡分流。設立程序分流員負責調裁分流和繁簡分流。完善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簡分流標準,根據案由、訴訟主體、訴訟請求、法律關系、訴訟程序等要素,確定簡案范圍。普遍應用系統算法加人工識別,實現精準分流。在訴訟服務中心配備速裁法官或團隊,綜合運用督促程序、司法確認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從簡從快審理簡單案件。建立簡案速裁快審配套機制。推進訴訟程序簡捷化,實行類案集中辦理,建立示范訴訟模式,制作類案文書模板,全面運用智能語音、網上審理等方式,提升審理效率。建立健全程序轉換機制,指定專門團隊承接簡轉繁案件辦理工作,暢通案件流轉渠道。
12.推動建設應用在線調解平臺。全面開展在線調解工作,加快各地法院審判流程管理系統或者自建調解平臺與最高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對接,實現本地區解紛資源全部匯聚在網上,做到調解數據網上流轉,為當事人提供在線咨詢評估、調解、確認、分流、速裁快審等一站式解紛服務。
13.健全立體化訴訟服務渠道。打造“廳網線巡”為一體的訴訟服務中心,通過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移動終端、12368訴訟服務熱線、巡回辦理等多種渠道,為當事人提供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一次通辦的訴訟服務。
14.加強訴訟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以“一次辦好”為目標,全面梳理服務項目清單,逐項制定標準化工作規程和一次性辦理服務指南,并向社會公開,規范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明確權責關系,以標準化促進訴訟服務普惠化、便捷化,推動實現同一訴訟服務事項的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15.拓展全方位訴訟服務功能。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指引類、便民服務類、訴訟輔助類、糾紛解決類、提高效率類、審判事務類等訴訟服務。設立訴訟引導和輔導區,配備引導員,張貼訴訟事項辦理流程圖或服務指南二維碼,提供類案訴狀模板。為檢察官、律師、人民調解員、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員、志愿者等開辟專門通道,設立當事人休息等候區以及檢察官、律師辦公休息場所,為殘疾人士設立無障礙通道和無障礙設施。建設面向社會的普法宣傳教育陣地,打造文化訴訟服務中心。
16.深化案件“當場立、自助立、網上立、就近立”改革。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改革要求,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起訴原則上當場立案。建立立案材料公示清單,按照案由分別公示立案需要的全部材料,推動“一次辦結”。普遍推行自助立案服務,安排專人輔導,建立快速辦理通道,減少當事人排隊等候時間。全面實行網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網上立案的案件,應上盡上。對當事人選擇網上立案的,除確有必要現場提交材料外,一律網上辦理。對當事人選擇現場提交立案申請的,不得強制網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務,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請、管轄權屬不變、數據網上流轉的聯動辦理機制,實現就近能立、多點可立、少跑快立。
17.完善集約化訴訟服務機制。推動將掃描裝訂、卷宗流轉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集中到訴訟服務中心,實行集約管理。建立集約送達機制,全面應用人民法院統一送達平臺。配備專門送達團隊,負責預約送達、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委托送達、轉交送達、代收送達、公告送達等送達實施事務。創新保全、委托鑒定集約服務模式。設立保全、委托鑒定統一服務窗口,完善業務標準,推動開展網上保全,優化保全聯動機制。加強與司法鑒定管理部門工作銜接,做好與鑒定機構信息系統對接,實現對鑒定工作全程監督。
18.加強涉訴信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規范網上申訴辦理程序,完善四級法院聯動視頻接訪機制,推動實質性解決信訪訴求。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下多部門會商機制,發揮律師等社會第三方參與化解和代理申訴作用,加強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形成信訪化解合力。深化涉訴信訪信息系統應用,實現與執行申訴信訪系統互聯互通,對來訪來信數據逐件逐次錄入、統一管理、全程留痕。
19.完善內外聯動的訴訟服務協作機制。打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與公安檢察機關、行政機關、人民團體、行業協會、企業組織、居(村)委會之間的信息渠道,拓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在送達、調解、鑒定、執行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各地法院之間的訴訟服務協作機制,在提交申請、材料收轉、文書送達等方面共享信息資源,不斷擴大跨域訴訟服務范圍。
20.完善社會化服務機制。將能夠由社會第三方輔助完成以及能夠外包的服務性工作全部剝離出來,通過購買服務,由社會化專業化團隊開展。進一步規范購買社會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完善社會力量參與訴訟服務機制,引入專家學者、律師、心理學家、公證員、鑒定員、志愿者等第三方,為人民群眾提供多元服務。加強與高校對接,為在校學生參與司法實踐活動提供廣闊平臺。
21.推動智慧訴訟服務建設。打造依托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等信息技術,貫通大廳、熱線、網絡、移動端,通辦訴訟全程業務的“智慧訴訟服務”新模式。擴展網上服務功能,全面應用中國移動微法院,打通當事人身份認證通道,提供網上引導、立案、交退費、查詢、咨詢、閱卷、保全、庭審、申訴等一站式服務。加強律師服務平臺建設,提供網上立案、查詢、閱卷、材料提交、聯系法官、證據交換、調解、開庭、代理申訴、申請執行等服務。在訴訟服務大廳配備便民服務一體機等智能化設備。完善12368訴訟服務熱線智能問答系統。推動“廳網線巡”服務平臺一體化建設,實現信息資源的互聯互通、自動關聯,為人民群眾提供標準一致、數據同源的訴訟服務。深度挖掘立案、調解、速裁、信訪等信息資源,開展全數據分析,科學研判各類矛盾糾紛發展態勢和審判執行質效情況,為國家治理、社會治理和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加強訴訟服務網絡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實現內外網信息可靠交換與安全共享。
22.加大訴訟服務指導中心信息平臺建設應用力度。強化訴訟服務指導中心信息平臺大數據集成功能。聚焦多元解紛、登記立案、“分調裁審”、審判輔助、涉訴信訪五項內容,圍繞建機制、定規則、搭平臺、推應用四個環節,實現四級法院訴訟服務信息資源自動化匯聚和大數據管理。整合分散、獨立的訴訟服務應用系統,統一接入信息平臺。做好與審判、執行、信訪等系統對接,加強與調解組織、仲裁機構等互聯互通,實現案件信息、調解員信息等數據共享。加快推動高級人民法院建立本地區信息平臺。建立質效評估體系,實現對各地法院訴訟服務的可視化展示和可量化評估。
三、組織實施
23.堅持黨的領導。在黨委及其政法委的領導下,加強與政府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解決在機構、人員方面的困難,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為購買社會化服務提供經費保障。積極推動相關立法,提供有力制度支持。
24.加強組織保障。落實一把手負責制。成立本地區工作領導小組,做好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工作。加大對訴訟服務場所升級、信息化建設的經費保障力度。明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作為訴訟服務事項管理機構的職能定位,實現歸口管理。建立各相關部門主動支持、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根據審級、崗位特點建立分類考核制度,將案件辦理、立案信訪、管理協調及其他事務性工作納入考核范圍。
25.加強人才隊伍保障。配備必要的員額法官和充足的法官助理,開展立案、調解、速裁快審等工作。充實司法輔助人員和聘用制人員,開展訴訟引導、咨詢查詢、材料收轉等輔助性、事務性工作。配備一定數量的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和安保人員,負責安全保衛等工作。全面加強司法能力建設,開展類型化培訓,提升專業水平。
26.抓好目標落實。各地法院要根據本意見的目標任務,加快制定本地區落實細則,明確完成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鏈。上級法院要通過運用信息平臺大數據管理功能,開展督導檢查、滿意度調查等,強化對下檢查指導。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后、消極懈怠、進展緩慢的,督促整改。
27.加大宣傳推廣。通過報紙雜志、電視網站、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等各類媒體,全面宣傳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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