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海南省
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等部門關于貫徹落實
《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
貫徹落實《 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工作部署,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促進我省傳統工藝的傳承與振興,現提出如下意見。
本意見所稱傳統工藝,是指我省具有歷史傳承和民族特色、與日常生活聯系緊密、主要使用手工勞動的制作工藝和相關產品,是創造性的手工勞動和因材施藝的個性化制作,具有工業化生產不能替代的特性。
一、重要意義
我省傳統工藝涵蓋衣食住行、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及醫藥、服飾等40余項。振興傳統工藝,有助于傳承與發展我省優秀傳統文化,涵養文化生態,豐富文化資源,增強文化自信;有助于更好地發揮手工勞動的創造力,發現手工勞動的創造性價值,培育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于促進就業,實現精準扶貧,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有助于增強傳統街區和村落活力,促進美好新海南的建設。
二、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
立足我省優秀傳統文化,發掘和運用傳統工藝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豐富傳統工藝的題材和產品品種,提升設計與制作水平,提高產品品質,培育海南工藝大師、天涯工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新的應用,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的需要,促進文化產品供給和文化消費,推動美麗海南“百鎮千村”建設,豐富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內涵。
到2020年,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以及對城鄉就業的帶動作用得到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1.尊重優秀傳統文化。尊重市縣文化特點、尊重民族傳統,保護文化多樣性,維護和弘揚傳統工藝所蘊含的文化精髓和價值。
2.堅守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倡導專注堅守、追求卓越,樹立質量第一意識,推動品質提升,加強品牌建設,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3.激發創造活力。保護廣大手工藝者個性,挖掘創造性手工的價值,激發因材施藝靈感和精心手作潛能,恢復和發展瀕?;蛲嘶膬炐銈鹘y工藝和元素。
4.促進就業增收。發揮傳統工藝覆蓋面廣、兼顧農工、適合家庭生產的優勢,擴大就業創業,促進精準扶貧,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5.堅持綠色發展。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合理利用天然材料,提高資源利用水平,禁止使用非法獲取的珍稀動植物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以我省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為基礎,遴選具備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發展前景、有助于帶動就業的傳統工藝類、美術類、醫藥類項目,首批確立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項目15個。實施動態管理,適時評估更新,對列入振興目錄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一級目錄5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在國內有一定基礎和市場,需品牌推廣及精品打造):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海鹽曬制技藝、海南椰雕、木雕(花瑰藝術)、黎族原始制陶技藝。
二級目錄13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在省內有一定的市場,但影響力較小,需加大力度扶持):龍塘雕刻藝術、海南貝雕、黎族藤竹編織技藝、傳統土法制糖技藝、東坡笠制作技藝、后安刀鍛造技藝、椰胡制作技藝、海南苗族傳統刺繡蠟染技藝、黎族“biang(音)酒”釀造技藝、黎族醫藥(骨傷療法、蛇傷療法)、沉香造香技藝、臨高廣船造船技藝、黎族傳統剪紙藝術。
品牌培育3項(知名度較高,在全國有影響力和市場份額,但品牌包裝及行業標準需要提升提高):文昌雞養殖與烹調技藝、海南粉烹制技藝(??诤D戏叟胫萍妓?、陵水酸粉烹制技藝)、瓊式月餅制作技藝。
(二)擴大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完善省、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評審、考核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青年人申報,并進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隊伍,調動年輕一代從事傳統工藝的積極性,培養工匠隊伍。各市縣政府要通過多種方式,為收徒授藝等傳統工藝傳習活動提供支持,引導返鄉下鄉、高校畢業生等人員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長,投身傳統工藝、文化創意等產業。到2020年,涉及傳統工藝類項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每個項目省級代表性傳承人達3人以上、市縣級代表性傳承人達5人以上。2018年至2020年相關項目市縣級代表性傳承人每年增加不少于10人,傳承人群增加1000人,省級代表性傳承人增加30人。
(三)將傳統工藝作為海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重點。依托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等高校、企業和社會組織,組織傳統工藝持有者、從業者等傳承人群參與研修、研習和培訓,提高傳承能力,增強傳承后勁。引導傳承人群“帶著問題上大學”,在有針對性的學習、研修以及大學師生的雙向學習、互動中,加深對優秀傳統文化的理解,拓寬眼界和知識面,提高傳承和再創造能力。組織優秀傳承人、工藝師及設計、管理人員,到傳統工藝項目所在地開展巡回講習,擴大傳承人群培訓面。每年選派不少于10名有創意創新能力的年青人參加國內高校的研修、研習。鼓勵傳承人群主動學習,提升再創造能力。鼓勵以下單位開展相關教育培訓和研究: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參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培計劃,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黎族原始制陶技藝、黎族“biang酒”酒釀造技藝;設立實驗室,研發相關產品的質保、商標設計、產品與市場結合。
海南省技師學院:培養培訓海南椰雕、木雕學生和傳承人群。
瓊臺師范學院:工藝美術品設計專業(陶藝制作、椰雕、木雕)的新產品設計制作,提升2家校企合作開發產品的水平。
海南省民族技工學校:繼續開展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學歷教育。
海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手工藝協會:發揮行業協會的資源和人才優勢,聯合國內飾品、服裝設計等企業,將海南傳統文化元素用于當代生產生活之中,建立1—2個工作站,集設計、生產、銷售于一體的體驗式店鋪。到2020年,爭取我省優秀的傳統工藝傳承人產品進駐北京798藝術中心和國內一線城市的商業中心。
海南醫學院:在黎族市縣建立黎族醫藥工作站,完善提升實驗室技術條件,開展黎族醫藥成分分析,每年舉辦相關普及培訓班。
海南大學:成立傳統工藝理論研究基地,每年有相關學術成果產生。
(四)加強傳統工藝相關學科建設和理論研究。支持海南師范大學、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等具備條件的高校開設傳統工藝的相關專業和課程,培養傳統工藝專業技術人才和理論研究人才。支持省技師學院和省民族技工學校等具備條件的職業院校加強傳統工藝專業建設,培養具有較好文化藝術素質的技術技能型人才。積極推行現代學徒制,創造條件建設黎錦、椰雕、木雕大師工作室,鼓勵代表性傳承人參與職業教育教學和開展研究。支持有條件的學校幫助傳統工藝傳承人群提升學歷水平。
鼓勵高校、研究機構、企業等科研學所設立傳統工藝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等,在保持優秀傳統傳承的基礎上,探索手工技藝與現代科技、工藝裝備的有機融合,提高材料處理水平,切實加強成果轉化。加強傳統工藝的挖掘、記錄和整理。鼓勵出版有關傳統工藝的專著、譯著、圖冊等研究和實踐成果。整理出版一批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研究叢書。
(五)提高傳統工藝產品的設計、制作水平和整體品質。培養精品意識、品牌意識和市場意識,結合現代生活需求,改進設計、改善材料、改良制作,并引入現代管理制度,廣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傳統工藝產品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鼓勵傳統工藝從業者為自己的作品或產品署名或注冊商標,培育海南特色的傳統工藝品牌。鼓勵省外有設計能力的企業、高校和相關單位到海南設立工作站,培養人才,拓展市場。依托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和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培訓園區(基地),推動傳統工藝品的生產設計與鄉村旅游融合發展。開展多種形式的傳統工藝大賽、技能大賽,發現和扶持傳統工藝創意人才。
(六)拓寬傳統工藝產品的推介、展示和銷售渠道。在歷史文化街區和村鎮、自然和人文景區,設立傳統工藝產品的展示展銷場所,集中展示、宣傳和推介具有民族特色的傳統工藝產品,推動傳統工藝與旅游市場的結合。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等相關節會上設立傳統工藝專區。舉辦多種傳統工藝博覽會和傳統工藝展銷會,為傳統工藝搭建展示交易平臺。鼓勵商業網站與相關專業網站設立網絡銷售平臺,幫助推介傳統工藝產品。在省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廳、海南省民族博物館、??隍T樓老街、保亭檳榔谷景區、海南恒大—?;◢u博物館等場所建立集體驗、展示、銷售于一體的海南傳統工藝傳習點。
(七)加強行業組織建設。鼓勵成立傳統工藝行業組織,組織制定產品質量行業標準,組織或支持開展面向市縣或本行業傳承人群的培訓和交流等活動,并提供信息發布、權益維護等服務。培養懂專業、會經營的復合管理人才,自覺規范行業行為。指導行業協會開通南海傳統工藝網,打造集展示、交流、推廣發布、銷售傳承人傳統工藝產品的綜合平臺。組織開展優秀作品展覽和傳統技藝研討會。
(八)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等活動。支持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海南師范大學、海南技工學院、省民族技工學校等省內高校將傳統工藝納入高校人文素質課程。在中小學校組織開展手工藝課程。鼓勵電視、網絡等媒體推出豐富多彩的傳統工藝類節目及相關比賽展示活動。發揮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作用,開展藝術海南系列講壇等活動。
(九)開展黎、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申報工作。評定1-3個遺產豐富、項目集中、特色鮮明、保存較好的黎、苗族市縣為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爭取2020年前申報國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十)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依托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平臺,在內引外聯以及“國際旅游島”“一帶一路”的框架下,在經濟建設等合作與交流推廣上,拓寬渠道,組織傳統工藝傳承人、企業和行業組織代表開展國際交流和展覽展示,鼓勵和支持開展學術、技術領域的研究與合作。
四、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2017年11月至12月,方案制定部署階段。相關市縣政府按照意見要求,根據本市縣傳統工藝項目特點,有針對性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振興目的、任務、要求和措施,編制完成重點項目實施方案。選取有發展潛力的項目開展相關工作。12月完成建立一個國家級傳統工藝工作站。
(二)第二階段,2018年1月至12月,集中行動推廣階段。各市縣政府按方案落實行動,建立省級工作站指導點3-5處。
(三)第三階段,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全面鋪開階段。認真總結振興計劃實施成效,歸納梳理工作經驗和做法,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立長效機制。
(四)第四階段,2020年7月至12月,總結評估階段。認真總結貫徹落實《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三年成效,制定下一階段工作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加強統籌協調,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為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旅游委、省民政廳、省民宗委、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商務廳、省婦聯等為配合單位。為確保工作的開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相關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及項目保護單位結合發展繁榮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精準扶貧、美麗鄉村建設、新農村建設、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及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傳統村落保護、鄉村旅游發展等工作,積極探索我省傳統工藝振興的有效途徑,廣泛開展面向農村剩余勞動力、城市下崗職工、城鄉殘疾人、返鄉下鄉創業創新人員、民族市縣群眾的手工藝技能培訓,鼓勵其從事傳統工藝生產,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示范引領作用。
(二)政策支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傳統工藝發展以及納入振興目錄的傳統工藝相關產業予以適當支持,相關單位可根據工作任務申報財政預算。將傳統工藝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十三五”時期文化旅游發展提升工程。傳統工藝企業符合現行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三)專家對接。建立傳統工藝專家咨詢委員會,鼓勵各領域專家結合自身研究成果優勢及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工藝發展實際,開展專家指導和項目對接,提供專業知識技術支撐平臺,指導相關項目的發展。
(四)社會參與。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傳統工藝企業,建設傳統工藝展示、傳習場所和公共服務平臺,舉辦傳統工藝的宣傳、培訓、研討和交流合作等。
(五)績效評價。建立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績效評價機制,加強對相關項目的跟蹤督查,指導傳承人群的培養培訓提升工作。時機成熟,按照有關規定表彰傳統工藝振興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附件: 1.海南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