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調整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工作自2013年被省委、省政府列入為民辦實事十大民生事項以來,財政貼息和農民小額貸款金額不斷增長,累計發放貸款243.8億元,貼息及獎補6.91億元,惠及農民40.67萬戶,對推動我省特色農業發展,提升農民生產水平,促進農民增收和培育農村良好信用環境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為充分發揮貼息資金的實施效果,確保貼息資金高效使用,經研究,現將調整后的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用于發放給農民小額貸款對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和貸款風險補償金。
二、金融機構發放給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小額貸款仍按《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政策的通知》(瓊府辦﹝2017﹞103號)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