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海南省進一步加強“地溝油”
治理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任務分工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進一步加強“地溝油”
治理工作任務分工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7〕30號)精神,加快推動建立“地溝油”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著力構建“地溝油”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堅持源頭治理,全程監管,加強源頭管控,嚴控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向,嚴控油脂加工原料來源,嚴懲制售“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徹底杜絕“地溝油”回流餐桌。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廣應用先進技術,推動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產業發展。把“地溝油”治理作為我省“十三五”期間食品安全工作重點任務,積極推進落實。
二、摸清底數,全面掌握業態狀況
(一)摸清全省餐飲企業、行政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學校食堂產生餐廚廢棄物的底數,包括種類和數量,安裝化油池餐飲單位的數量,餐廚廢棄物的去向等情況。(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
(二)摸清全省畜禽屠宰場、肉類加工企業產生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底數,包括種類、數量和去向等情況。(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摸清全省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收購和初加工情況底數,包括收購單位(個人)情況、收購的數量和去向,初加工單位或作坊情況、加工的數量和去向。(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
(四)摸清已投入使用的???、三亞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廠的生產情況,包括原料來源、數量和最大加工量等。(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規范企業處置行為,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一)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餐飲企業、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食堂以及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等應當按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企業(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建立相關制度及臺賬。(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省商務廳,各市縣政府)
(二)鼓勵餐飲企業、學校食堂等餐廚廢棄油脂產生單位安裝油水分離器。加快推進餐廚廢棄油脂交給有資質的收運處置單位集中處理,爭取到“十三五”期末,實現100%學校食堂和全部中型以上餐館的餐廚廢棄油脂集中處置。(責任單位:省生態環保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省商務廳,各市縣政府)
(三)指導特大型餐飲企業和就餐人數1000人以上的行政企業事業單位食堂和學校食堂以及城區定點屠宰企業、大型肉類加工廠企業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生態環保廳、省商務廳,各市縣政府)
(四)不具備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條件的企業(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符合要求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企業處理;沒有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企業的地方,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處理。(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政府)
(五)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要按照農業部《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進行處理,或委托防疫條件合格的無害化處理企業處理,簽訂委托處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臺賬,無害化處理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責任單位:省農業廳,各市縣政府)
(六)鼓勵企業(單位)結合“透明廚房”和“透明車間”工程,在廚房、屠宰車間、肉類加工車間和無害化處理車間等關鍵環節安裝攝像設備,追溯廢棄物流向。(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教育廳,各市縣政府)
四、加快推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
(一)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處置項目建設。
堅持政府主導,鼓勵市場主體參與,推動市場化運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培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企業。按照“分片集中、定向處置”的原則,充分發揮??谑?、三亞市餐廚廢棄油脂集中處理點的作用,總結推廣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相關試點經驗。制定實施餐廚廢棄物處置項目布局規劃,在現有已建成的餐廚廢棄油脂集中處理點的基礎上,繼續逐步推進在海南東、西部各建立一個集中處理點,滿足全省餐廚廢棄油脂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需要。(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二)加快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
1.總結推廣東方市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運營模式,加快推進全省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中心規劃建設,爭取到“十三五”期末,在全省建設6~8個區域性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中心,在每個鄉鎮建設1個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點。(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生態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食安辦,各市縣政府)
2.各市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域及公共場所發現的病死畜禽,要組織相關部門收集處理,同時做好來源調查和疫情排查,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
五、落實監督管理責任
(一)加強對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企業的監管。
1.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應當相應的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和處置服務許可證。加強對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企業的監督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責令其整改或依法進行處罰。(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政府)
2.監督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和收運、處置企業簽訂合同,建立健全臺賬記錄、收運聯單等制度,嚴格按規定收運和處置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企業在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禁止將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后,當作食用油銷售。(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二)加強對畜禽養殖和屠宰環節的監管。
加強對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屠宰加工廢棄物無害化處理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處置病死畜禽及病害動物產品行為。廣泛開展畜禽養殖技術指導服務和政策法規宣傳,對畜禽養殖企業(個人)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置的餐廚廢棄物飼喂畜禽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責任單位:省農業廳,各市縣政府)
(三)加強對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及使用單位的監管。
監督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特別是經營食用油量大的火鍋、水煮魚、煎炸類菜品的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追溯機制,確保食用油生產原料、食用油成品進貨渠道合法、票證齊全有效;嚴格按照貯存要求存放食用油,防止因貯存不當引起變質,及時處理過期食用油;餐飲服務單位嚴禁回收火鍋、水煮魚等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嚴禁購買、回收、使用餐飲廢棄油脂、餐廚廢棄物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重點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以及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執法力度,嚴防來源不明的食用油進入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加強對網絡銷售食用油的監管。
加大對網絡銷售食用油的監督抽檢力度,加強對互聯網廣告的監測力度,嚴厲打擊通過網絡銷售來源不明及劣質食用油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線下生產、銷售單位及第三方網絡服務平臺法律責任。(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
(五)加強對進出口食用油及肉類產品的監管。
嚴格對進出口食用油、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健全產品全鏈條可追溯體系。加大對走私肉類產品的打擊力度,防范不法分子用于制售“地溝油”。(責任單位: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诤jP、省公安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建立生產銷售食用油企業信用信息名錄,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將被查實的生產銷售“地溝油”的企業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海南)”進行公示,實現信息共享互通,協同監管,聯合懲戒,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社會共治氛圍。(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保廳、省工商局)
六、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
(一)以農村、城市周邊、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區域,以畜禽養殖企業、畜禽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餐飲服務企業以及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等為重點單位,開展非法收運、加工利用、隨意處置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行為專項整治。公開執法信息,通過媒體等途徑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二)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報機制,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非法制售、使用“地溝油”犯罪行為,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對舉報非法制售、使用“地溝油”違法行為的獎勵力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作用。(責任單位:省食安辦)
七、完善配套政策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為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在項目審評、環評服務等方面提供優先服務。(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生態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縣政府)
2.落實財政補助和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支持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適度規模經營。(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生態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二)強化技術支撐服務。支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和信息裝備的研究與成果轉化,積極開展“地溝油”科學鑒定技術研究和應用。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開發無害化處理監管信息系統,提升各環節監管能力。(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八、強化保障措施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市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及病死畜禽的處理工作負總責,要本著統籌規劃與屬地負責相結合、政府監管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加快推進無害化處理廠建設,加強對“地溝油”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確保各方面責任和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
(二)嚴格監督考核。要將“地溝油”治理工作納入對市縣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議內容。各市縣政府也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責任單位:省食安辦,各市縣政府)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大力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防范識別“地溝油”科學知識,倡導科學健康消費。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發揮基層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暢通“地溝油”違法違規案件投訴舉報渠道,做到有報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