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海南省“ 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海南省“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 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
為進一步降低我省結核病疫情,減少結核病危害,加快推進美好新海南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16號)和《“健康海南2030”規劃綱要》,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傳染病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結核病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間,各市縣政府、各部門依法履行結核病防治職責,認真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推進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建設,發現和成功治療了一大批肺結核患者,有效遏制了結核菌的傳播,結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趨勢,基本實現了“十二五”規劃目標。
同時,我省結核病防治工作還面臨著諸多問題與挑戰。一方面,我省結核病疫情仍然較高,防治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另一方面,我省現行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和防治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形勢下的防治工作需要,多數結核病定點醫院診治條件較差,工作積極性和工作質量不高,少數市縣人民醫院無能力承擔結核病診療工作;再一方面,基層防治力量薄弱,結核病患者治療管理落實難度大,耐多藥結核病防治工作任重而道遠?!笆濉睍r期是我省結核病防治的關鍵時期,需要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中央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報告、診斷治療和隨訪服務等全環節管理,全面推進結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質,為推進國際旅游島、美好新海南建設,以及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協同,堅持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結核病防控策略。
(三)規劃目標。到2020年,全省各級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協同、大眾參與的結核病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實現及早發現并全程規范治療,人民群眾享有預防、治療、康復等服務。醫療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負擔進一步減輕。肺結核發病和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全省肺結核發病率較2015年下降15%。
1.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2.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耐多藥患者接受治療率達到75%以上。
3.學生體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4.??谑?、三亞市和儋州市具備開展藥敏試驗、菌種鑒定和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能力。除三沙市外,全省18個市縣具備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能力,90%以上市縣具備開展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能力。
5.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的發生率,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防治服務體系。
1.健全服務網絡。各市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明確一家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并予以公布。要改善定點醫療機構診療條件,方便患者就醫,基本實現普通肺結核患者診治不出本市縣。省級確定省結核病醫院(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負責診治全省耐多藥和疑難重癥肺結核患者,并鼓勵重點收治基層轉診特殊病例。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要達到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將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等特殊場所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全省規劃統一管理,強化特殊場所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建設,構建特殊場所與地方結核病防治工作溝通協調機制。
2.加強隊伍建設。全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配備專人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定點醫療機構從事結核病診療、專報和檢驗人員要相對固定,避免頻繁變動,疾控機構至少配備3名結核病防治專業人員。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承擔結核病診療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員的服務能力。各市縣政府要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的工傷或撫恤待遇。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勵機制,調動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做好專業人員防護工作,降低防治人員結核病感染率。
3.推進防治結合。完善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強化結核病報告和登記管理制度。全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肺結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按照傳染病報告要求進行網絡直報,并將其轉診至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斷、治療、登記、定期復診檢查和健康教育等,具備結核病痰涂片檢測、痰培養檢測及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能力,地級市定點醫療機構還要具備藥敏試驗、菌種鑒定能力?;鶎俞t療衛生機構負責轉診、追蹤肺結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癥狀的密切接觸者,并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制定的治療方案,對患者居家治療期間進行督導管理,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健康教育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結核病疫情監測與處置,組織開展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流行病學調查和篩查,開展信息收集與分析,組織落實轉診追蹤和患者治療期間的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結核病高發和重點行業人群的防治工作,開展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技術指導及實驗室質量控制等工作。
(二)多途徑發現患者。
1.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各科室對就診的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咳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要高度關注,重點排查,強化首診負責登記、報告和內部轉診。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門診對就診和轉診的疑似肺結核患者要重視病原學檢查,對所有患者進行痰涂片檢查,對重癥涂陰患者同時進行痰培養和分子生物學檢測,提高病原學診斷率。全省首先在三亞、儋州、瓊海、陵水、瓊中等5個市縣開展對所有疑似肺結核患者進行痰培養工作,以后逐步向其他市縣推廣。
2.非定點醫療機構在日常診療活動中,如果發現肺結核或疑似肺結核患者,要及時進行疫情登記和報告,并將患者轉診至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門診,不得截留患者。除合并急重癥的肺結核患者需住院治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不得開具抗結核藥物處方,患者出院時應將其轉診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
3.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天瀏覽結核病管理信息系統,并與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門診初診患者登記本進行核對,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轉診未到位的患者進行追蹤隨訪。
4.開展重點人群主動篩查。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門診要對確診的菌陽肺結核患者的家庭成員、同事、同學等密切接觸者進行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篩查,并通知有可疑癥狀者前來檢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組織對可以隨訪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進行結核病檢查;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65歲以上老年人和糖尿病人等高風險人群主動開展肺結核可疑癥狀篩查,對發現的疑似肺結核患者和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薦到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門診進一步檢查。教育部門要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大學、高中)新生入學體檢內容,一旦發現肺結核患者及時向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司法、公安等部門要將結核病納入監管場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人群的健康體檢項目,早期發現傳染源。
5.及時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h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并將培養陽性菌株轉運至指定的結核病實驗室進行菌種鑒定和藥敏試驗,同時將耐多藥肺結核疑似患者(實驗室檢測顯示耐藥患者)轉診至省結核病醫院進行診斷。積極推廣使用耐多藥快速檢測技術,縮短診斷時間。
(三)規范診療行為。
1.實施結核病診療規范。全省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規范、臨床路徑和結核病防治工作規范等有關技術指南要求,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療,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定點醫療機構要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及時安排就診。
2.探索結核病患者住院隔離治療。市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要積極探索對傳染性普通肺結核患者(痰菌陽性)、重癥菌陰肺結核患者,以及有合并癥的肺結核患者實施住院治療,對其他肺結核病患者和出院的肺結核病患者實行門診隨訪治療。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耐多藥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患者出院后納入門診登記管理。全省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落實結核病感染控制措施,防止醫院內交叉感染。
3.完善兒童結核病防治措施。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專門指定兒童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對兒科醫生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培訓,規范兒童結核病診斷和治療服務。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的兒童密切接觸者中發現的潛伏期感染者進行重點觀察。
4.加強結核病醫療質量控制。完善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機制,根據本市縣實際制定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具體實施方案,將結核病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制工作體系。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全省結核病診療質量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對醫院評價的重要依據。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務。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并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全程無縫銜接。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將確診的普通肺結核患者信息和出院的耐多藥患者信息通知患者居住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以便盡快追蹤患者和落實患者治療管理?;鶎俞t療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實施方案”要求,認真落實肺結核患者第一次入戶隨訪,以及之后的隨訪管理服務工作,做好相關業務記錄,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基層衛生信息系統。確保結核病患者按時服藥,按時復查,完成全程治療。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為患者開展隨訪服務。
(五)做好醫療保險和關懷救助工作。
我省已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支付范圍,各市縣要切實落實好現有的費用報銷政策,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要幫助肺結核患者辦理慢病證,疾控機構協助耐多藥肺結核患者到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推進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行為和費用的引導制約作用。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發生災難性支出而因病致貧返貧。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財政補助等有效銜接,定點醫療機構要對疑似肺結核患者和確診肺結核患者醫療費用報銷后需自付的部分實行減免,爭取對建檔立卡的貧困肺結核患者診斷和治療實行全額免費。
(六)加強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治。
1.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費進行結核病篩查,在艾滋病流行的重點市縣,為結核病患者免費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負責結核病和艾滋病診療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合作機制,共同做好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的篩查、診治和管理工作。
2.強化學校結核病防控。加強部門合作,建立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定期例會和信息通報制度。全面落實新生入學體檢、因病缺課登記、病因追蹤、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對學校中的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篩查,及早發現肺結核患者,加強治療管理,防止學校出現聚集性疫情。進一步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監測和處置,為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控工作提供專業培訓、技術指導等。
3.加強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診斷、報告、轉診追蹤、信息登記和治療、隨訪服務等工作。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信息銜接。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聚集場所宣傳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意識和能力。
4.加強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結核病防控。開展入監(所)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對即將出監(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監管場所應當及時做好轉介工作,將有關信息報送監管場所所在地和被監管人員戶籍地(或居住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由地方定點醫療機構繼續完成治療。
(七)保障抗結核藥品供應。
省級向各市縣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和省直有關部門免費提供抗結核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和部分散裝藥品,保障普通肺結核患者不間斷地用藥。同時加強抗結核藥品質量抽檢,重點加強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和二線抗結核藥品注射制劑質量控制,確保藥品質量。規范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加強不良反應報告監測和管理。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設。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提高結核病管理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規范結核病信息報告。將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國家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肺結核患者登記、診斷治療和隨訪復查等情況。結合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信息系統收集數據,加強信息整合。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診斷治療、隨訪復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實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縱向、橫向的信息共享。利用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網絡,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培訓。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將結核病防治工作作為重要民生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結核病防治規劃及實施方案,落實各項防治責任,完成規劃任務。
(二)落實部門職責。全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宣傳、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要配合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傳,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教育部門要根據《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2017版)》,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新生入學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結核病篩查等防控措施,創建良好學校衛生環境,督導學校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疫情報告,嚴防結核病疫情在校園內蔓延??萍疾块T要加大對結核病防治研究的支持力度,將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納入科普宣傳工作計劃。公安、司法部門負責會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的被監管人員開展結核病檢查和治療管理;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監管場所干警和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教育內容,納入被監管人員入監(所)和日常教育內容。民政部門負責擬定社會救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和確診治療的耐多藥肺結核患者按規定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負責加強結核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投入,改善結核病防治設施條件。財政部門根據結核病防治需要、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補助資金并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防治工作開展,切實減輕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完善醫保政策,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結核病患者醫療保障水平;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內容。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加強口岸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口岸結核病疫情監測和管理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的審批和質量監管,完善藥品質量抽驗機制。各級扶貧辦負責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結核病患者扶貧開發支持力度,做到精準幫扶、無一遺漏。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動員社會力量為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義救助,開展健康教育和關愛活動。
(三)加強宣傳教育。
關注結核病預防、治療全過程,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充分發揮“12320”公共衛生熱線、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宣傳平臺作用,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工作,推動形成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關注和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要以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契機,集中開展宣傳活動。深入開展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將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和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學生、流動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教育實效。
(四)加強科研與橫向合作。
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學術交流和醫學教育,培養結核病防治人才,提升防治人員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交流與合作,及時總結推廣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為我省結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五)強化監督與評估。
全省各級政府要定期組織對本地區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通報檢查結果和工作改進情況??梢氲谌綑C構參與考核評價,探索將考核結果作為財政投入、醫保支付、職稱評聘等重要依據。省衛生計生委要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對各市縣執行本規劃情況的監督檢查,并于2020年組織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總結評估,結果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