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2016年第3號
【發布日期】2016-1-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于2015年11月19日收到中國酒業協會(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干玉米酒糟產業正式提交的反補貼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進行反補貼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六條規定,2015年12月15日,商務部就有關反補貼調查事項向美國政府發出進行磋商的邀請,并于12月29日與美方進行了磋商。2016年1月4日,美方就相關補貼項目提交了書面評論意見。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依據其會員企業的決議和授權提起申請,申請人代表的干玉米酒糟總產量在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均占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補貼調查申請的規定。
申請書主張,申請調查產品接受了美國政府的補貼,美國干玉米酒糟產業(企業)可能受益的補貼項目共計42項。申請人依據合理獲得的證據和信息,初步估算了申請調查產品的補貼金額,不屬于微量補貼。申請書同時主張,申請調查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數量大幅增長,價格總體下降,對國內產業同類產品價格造成壓低和抑制,導致國內產業同類產品的產能無法獲得有效利用,庫存大幅上升,市場份額下降,稅前利潤和投資收益率始終處于負值水平,國內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且申請調查產品所接受的補貼與國內產業實質損害存在因果關系。經審查,商務部認為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補貼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6年1月1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及調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補貼調查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被調查產品及調查范圍
調查范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
被調查產品名稱:干玉米酒糟,又稱干谷物酒糟、干酒精糟。
英文名稱:Distiller''sDriedGrainswithorwithoutSolubles。
產品描述:干玉米酒糟是以玉米或其他谷物為原材料在發酵制取酒精(乙醇)過程中對糟液進行加工處理后而獲得的酒精糟及殘液干燥物,無論是否含有可溶性蛋白物質。
主要用途:干玉米酒糟主要用于動物飼料原料,與其他營養成分進行配方,用于家禽、家畜、水產品及特種動物等的飼養。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3033000。
三、反補貼調查項目
在提交的申請書中,申請人主張美國政府向美國干玉米酒糟產業提供的補貼項目共計42項。經初步審查,并依法考慮了美國政府所提出的主張及所附證據材料,商務部決定在本次調查中對以下補貼項目進行調查:
(一)聯邦政府項目
1、農作物保險
2、價格損失保障
3、農業風險保障
4、附加增值生產者資助
5、聯邦乙醇稅收減免
6、聯邦燃料乙醇小企業稅收減免
7、出口信貸擔保
8、國外市場開發
9、市場進入
10、農場貸款
(二)地方政府項目
11、阿拉巴馬州生物燃油生產企業稅收減免
12、阿肯色州投資和就業創造激勵
13、阿肯色州替代燃油發展基金
14、科羅拉多州替代燃油基礎設施稅收減免
15、喬治亞州替代燃油生產企業稅收減免
16、夏威夷乙醇生產企業稅收減免
17、伊利諾伊州可再生燃油發展
18、伊利諾伊州經濟發展稅收減免
19、伊利諾伊州企業園區稅收減免
20、伊利諾伊州重大商業項目稅收減免
21、伊利諾伊州小規模企業創造工作崗位稅收減免
22、印第安納州乙醇生產稅收減免
23、愛荷華州高質就業
24、愛荷華州替代能源周轉性貸款
25、愛荷華州增值農產品貸款
26、堪薩斯州乙醇生產激勵
27、肯塔基州乙醇生產稅收減免
28、肯塔基州農用生物燃料生產資助
29、緬因州生物燃油生產稅收減免
30、馬里蘭州生物燃油生產激勵
31、密西西比州生物燃油生產激勵
32、密蘇里州燃料乙醇生產激勵
33、蒙大拿州乙醇生產激勵
34、蒙大拿州乙醇生產設施財產稅減免
35、北卡羅來納州乙醇生產設備稅收減免
36、北達科他州生物燃油貸款
37、北達科他州乙醇生產激勵
38、北達科他州新產業公司稅收減免
39、俄勒岡州替代燃油貸款
40、俄勒岡州生物燃油生產資產稅減免
41、南卡羅來納州生物燃油生產設備稅收減免
42、南達科他州乙醇和生物丁醇生產激勵
四、登記參加調查
任何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補貼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國出口或進口本案被調查產品的數量及金額、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的數量及金額以及關聯情況等說明材料?!兜怯泤⒓诱{查的參考格式》可在相關網站(網址附后,下同)下載。
本公告所稱的利害關系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個人和組織。
五、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可在相關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可通過相關網站查閱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案件公開信息。
六、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對本次調查的產品范圍、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地區)及其他相關問題如需發表評論,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七、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抽樣、聽證會、現場核查等方式向有關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為獲得本案調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涉案的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國內生產者、國內進口商和申請書中列明的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發放調查問卷。登記參加調查的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也可以從相關網站下載調查問卷。
《干玉米酒糟反補貼案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的結構和運營、關聯公司、生產成本、銷售等信息,以及調查的每一項具體補貼項目的詳細信息等?!陡捎衩拙圃惴囱a貼案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況、國內同類產品情況、經營和相關信息、財務和相關信息、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等內容?!陡捎衩拙圃惴囱a貼案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況、被調查產品貿易和相關信息等內容?!陡捎衩拙圃惴囱a貼案政府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申請調查產品情況、產業情況、管理架構和政策等信息,以及調查的每一項具體補貼項目的詳細信息等。
未登記參加調查的其他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可直接從相關網站下載,或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索取以上調查問卷,并按要求填報。
所有公司和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八、保密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并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系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公開信息。
九、不合作的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國(地區)政府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可獲得的事實作出裁定。
十、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16年1月12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17年1月12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7年7月12日。
十一、商務部聯系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65198196,65198752
傳真:0086-10-65197590
相關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網址為http://trb.mofcom.gov.cn)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cacs.mofcom.gov.cn)
附件: 干玉米酒糟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申請書(公開文本).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