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2016年第42號
【發布日期】2016-8-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5年11月18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15年第61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鐵基非晶合金帶材(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鐵基非晶合金帶材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鐵基非晶合金帶材存在傾銷,國內鐵基非晶合金帶材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征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6年8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鐵基非晶合金帶材。
被調查產品名稱:鐵基非晶合金帶材,又稱鐵基非晶態合金帶材等。
英文名稱:Ironbasedamorphousalloyribbon(strip),或Fe-basedamorphousalloyribbon(strip)等。
產品描述:鐵基非晶合金帶材是一種以鐵為基的具有非晶結構的,外觀通常為一層卷繞或多層復合卷繞的合金薄帶,寬度≥100毫米。按主要元素的原子數分數計,通常含硅3-10%,通常含硼10-15%,通??珊猩儆?%的碳、磷或過渡族金屬,其余成分為鐵;按主要元素的重量計,通常含硅1-6%,通常含硼2-5%,通??珊猩儆?%的碳、磷或過渡族金屬,其余成分為鐵。
主要用途:鐵基非晶合金帶材可用于生產配電變壓器、電抗器、電機、中高頻變壓器用鐵芯等行業。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72269199。該稅則號項下鐵基非晶合金帶材以外的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對各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日本公司
1.美特格拉斯安來工廠25.9%
(MetglasYasugiWorks)
2.其他日本公司25.9%
(AllOthers)
美國公司
1.美特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48.5%
(Metglas,Inc.)
2.其他美國公司48.5%
(AllOthers)
三、征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16年8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鐵基非晶合金帶材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系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于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鐵基非晶合金帶材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務部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