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2016年第44號
【發布日期】2016-9-18
依據《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決定準予四川百川通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齊齊哈爾市龍慶石化有限公司訥河油庫、東營萬興石化倉儲有限公司、萍鄉市美孚倫石化有限公司、陜西東大石油運銷有限公司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
準予杭州宇杭石油儲運有限公司、黑龍江森港經貿有限公司成品油倉儲經營許可;
準予云南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原油銷售經營許可;
準予山東萬通集團東營海欣倉儲有限公司、國投孚寶洋浦罐區碼頭有限公司原油倉儲經營許可;
注銷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經營部、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銷售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呼倫貝爾根河經營部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
商務部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