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7年第14號
【發布日期】2017-3-15
2010年4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發布2010年第1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切片征收反傾銷稅。2016年4月21日,商務部發布2016年第4號公告,決定維持該反傾銷措施,為期5年。其中,俄羅斯的古比雪夫氮開放式股份公司在該反傾銷案中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5.9%,其他俄羅斯公司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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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5日,俄羅斯的古比雪夫氮公眾股份有限公司(PublicJointStockCompany“KuibyshevAzot”)向商務部提交申請,稱為了上市,古比雪夫氮開放式股份公司(OpenJointStockCompany“KuibyshevAzot”)的名稱已經變更為古比雪夫氮公眾股份有限公司(PublicJointStockCompany“KuibyshevAzot”),請求由變更后的公司繼承原公司在錦綸6切片反傾銷措施中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并提交了股東大會決議、更名前后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注冊文件、股東情況、董事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供應商和銷售客戶信息等證明材料。2017年1月24日,公司補充提交了經俄羅斯公證機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俄羅斯大使館認證的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商務部就上述申請事宜通知了國內錦綸6切片產業。在規定時間內,國內錦綸6切片產業未提出異議。
經審查,商務部認為,現有證據材料表明,古比雪夫氮公眾股份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符合其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前后關于錦綸6切片的經營管理、生產能力、供應商關系和客戶基礎等均未發生變化。
據此,商務部決定:由古比雪夫氮公眾股份有限公司(PublicJointStockCompany“KuibyshevAzot”)繼承古比雪夫氮開放式股份公司(OpenJointStockCompany“KuibyshevAzot”)在錦綸6切片反傾銷措施中所適用的5.9%的反傾銷稅率及其他權利義務。以古比雪夫氮開放式股份公司(OpenJointStockCompany“KuibyshevAzot”)名稱向中國出口的錦綸6切片產品,適用錦綸6切片反傾銷措施中其他俄羅斯公司23.9%的反傾銷稅率。
本公告自2017年3月16日起執行。
商務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