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2016年第60號
【發布日期】2016-10-3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有關規章,現公布2017年工業品和農產品出口配額總量。
商務部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受理出口配額(不包括通過招標方式分配的出口配額)申請。凡符合條件的配額申請人,均可按照有關規定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商務部提出申請。
通過招標方式分配的甘草及甘草制品、藺草及藺草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配額申請條件、程序等另行公布。
商務部
2016年10月30日
附件
2017年工業品和農產品出口配額總量
商品類別 | 商品名稱 | 配額總量 | |
工業品 | 白銀 | 4500噸 | |
磷礦石 | 80萬噸 | ||
甘草及甘草制品 | 6200噸 | ||
農產品 | 活大豬 | 180萬頭 | |
其中:香港 | 165萬頭 | ||
澳門 | 15萬頭 | ||
活中豬 | 8.24萬頭 | ||
其中:香港 | 8萬頭 | ||
澳門 | 0.24萬頭 | ||
活牛 | 5.72萬頭 | ||
其中:香港 | 5萬頭 | ||
澳門 | 0.72萬頭 | ||
活雞 | 640萬只 | ||
其中:香港 | 300萬只 | ||
澳門 | 340萬只 | ||
鋸材 | 26萬立方米 | ||
藺草及藺草制品 | 2900萬公斤 |
注:甘草及甘草制品、藺草及藺草制品出口配額通過招標方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