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2017年第3號
【發布日期】2017-1-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6年4月20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16年第1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于日本的進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存在傾銷,國內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征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7年1月2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
被調查產品名稱: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又稱VDC-VC共聚樹脂、氯偏樹脂。
英文名稱:VinylideneChloride-VinylChlorideCopolymerResin。
化學分子式:-[-CH2CCl2-]m-[-CH2CHCl-]n。
物化特性: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是以質量分數最大的單體偏二氯乙烯與第二單體氯乙烯為主要原材料,經共聚反應制得的偏二氯乙烯聚合物,無論是否添加穩定劑、潤滑劑等助劑。該產品通常呈顆?;蚍勰?,不溶于汽油、酒精、氯乙烯等大部分有機溶劑,可溶于四氫呋喃、環己酮、環戊酮、氯苯、二氯苯等特殊溶劑,與堿能夠發生皂化反應,具有良好的電絕緣性,對氧、水均具有良好的阻隔性。
主要用途: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可用于生產腸衣膜、保鮮膜、熱收縮膜、復合膜等單層或多層膜,以及保鮮袋、復合袋、吹塑瓶等產品。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39045000項下。該稅則號項下的偏二氯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樹脂、偏二氯乙烯—丙烯腈共聚樹脂、PVDC乳液等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對各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1.株式會社吳羽47.1%
(KUREHACORPORATION)
2.旭化成株式會社47.1%
(ASAHIKASEICHEMICALSCORP.)
3.其他日本公司47.1%
(AllOthers)
三、征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17年1月2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系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于原產于日本的進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 務 部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