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擴大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廳(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2017年7月以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7〕6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北京、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廣東、四川、云南、陜西等12個?。▍^、市)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進一步推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決定將試點工作擴大至全國范圍?,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擴大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
開展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是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公證服務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證助力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舉措。試點一年多來,試點省份根據需求規范開展各項輔助業務,各具特色。如,浙江省麗水市蓮城公證處、紹興諸暨市公證處參與法院終本案件的財產查控工作,負責調查終本案件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參與實施財產的線上線下查控措施,出具法律意見書,推動嚴把進口、規范管理、暢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終本案件管理機制的不斷完善。昆明市明信公證處以公證調解為中心,建立起一套涵蓋法律文書送達、案件調解、調查取證、參與財產保全、參與執行以及全流程公證法律服務六大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實現公證對司法輔助事務的全面承接。北京市中信公證處推出網絡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系統,對網上小額借貸在線公證,將案件直接推送至人民法院,批量立案、批量執行,全程無紙化操作,從源頭上分流案件,有效緩解了互聯網金融案件訴訟難、執行難的問題。實踐證明,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有利于保障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審判執行工作,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改革,推動社會解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進公證機構改革創新發展。隨著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需要進一步發揮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在提高司法效率、推動司法改革、維護司法公信中的專業優勢,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實現公證職能與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有機銜接。要從全面依法治國和完善公證制度的高度,充分認識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的重要意義,切實做好擴大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
二、明確擴大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和要求
首批試點的12個?。▍^、市)要深入總結前期試點工作經驗,堅持問題導向,大膽探索創新,努力破解影響試點工作開展的突出問題和瓶頸,創造更多新鮮經驗,在全國起到示范引領作用。
其余19個?。▍^、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在2019年7月底前啟動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要充分借鑒首批試點地方的經驗做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公證行業發展情況,確定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或者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把公證資源充足、司法輔助事務需求較大的地區作為試點工作重點,積累經驗、以點帶面,逐步擴大試點。到2020年底,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力爭在所有地市級行政區進行試點,使每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人民法院都有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工作室。各地要在認真落實《通知》基礎上,在擴大試點中把握好以下要求。
(一)完善制度機制。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既要遵守訴訟程序,又要遵循公證程序。要梳理完善現有制度機制,嚴格的執行,嚴密的監督,不能為完成司法輔助事務突破現有制度框架,違反公證程序。對于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抓緊研究,開拓思路,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尋求新的制度性支撐點,明確相關規則。
(二)健全有機銜接。應當堅持需求導向,因地制宜,各地法院根據審判執行工作中的實際需要,聚焦送達、調解、保全、取證、執行等輔助事務,合理確定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的業務項目,有所側重,做精做強。輔助執行、調查取證、保全與公證職能高度契合,可以加強法院與公證機構的銜接、面上推廣,參與調解、送達和司法拍賣等可以根據法院需求有所選擇。統籌法院系統、公證實務部門和研究機構的力量,圍繞公證與法院如何銜接、公證程序如何科學合理嵌入法院的審判執行工作流程加大政策理論研究力度,明確并細化有關工作流程。
(三)規范開展輔助事務。規范公證機構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活動,研究制定服務事項、服務方式、服務流程、服務驗收標準、違約責任等操作規范,高度重視、確保公證文書尤其是賦強債權文書的質量,充分發揮公證文書的證明作用。加強公證人員參與司法輔助事務的技能培訓和交流,不斷提高公證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綜合服務水平。
(四)推進信息平臺建設。積極探索現代信息技術在司法輔助中的應用,大力開展在線對接平臺建設,逐步建立相互貫通、共享共有、安全可靠的在線快速查閱通道平臺,逐步實現糾紛的在線受理、調解、統計、督辦、反饋、數據分析,送達、取證、保全、執行等工作的網上委派,相關法律文書的網上傳遞,有關業務數據的互查共享。
三、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落實試點工作責任。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盡快制定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方案,明確擴大試點的步驟、目標和時間節點等,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啟動、扎實推進。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要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本單位的具體牽頭部門和責任人員,主動加強與相關單位的溝通聯系,分工負責,緊密協作,確保試點工作高效、有序運轉。要注重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進試點工作,努力贏得黨委政府、相關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支持。
(二)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為試點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場地、設施等,保障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積極爭取政府財政預算安排和政府購買服務,同時也要鼓勵和引導各地采取多種方式,包括賦予公證機構財務自主權、設立基金等解決辦法,多措并舉予以經費保障。
(三)加大宣傳推廣力度。要拓展宣傳渠道,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工作渠道,宣傳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不斷提高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的社會知曉度和公眾認可度。要加強理論研究,積極宣傳推廣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的先進典型和有益經驗,為推進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7〕68號)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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