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度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19〕5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協會:
根據工作計劃,我局將開展2019年度全國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調查對象與內容
統計調查對象為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法人單位。根據9部委《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知發規〔2012〕110號),知識產權服務包括專利服務、商標服務、版權服務、商業秘密服務、植物新品種服務和其他知識產權服務,涉及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法律服務、信息服務、咨詢服務、商用化服務、培訓服務以及其他服務。
統計調查內容,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財務狀況及業務調查,詳見國家統計局批準的《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附件1)。
二、統計調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是經國家統計局審批依法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地方知識產權局和有關協會要明確分管領導,指派專門處室(或部門)及人員負責該項工作。相關工作人員在開展統計調查工作時,要向調查對象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的相關規定,明確其配合參與統計調查的義務。
(二)認真組織
統計調查是掌握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業狀況、制定支持政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請地方和有關協會認真組織,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對于調查對象的財務信息等隱私數據要進行保密,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的相關規定。
調查采取全國統籌、各?。▍^、市)和有關協會分工執行的方式進行。各單位分別負責調查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名錄,將另行提供給項目工作聯系人。統計調查采取網絡填答方式,各?。▍^、市)和有關行業協會負責組織調查對象填答統計調查問卷,向調查對象介紹網絡填答流程,督促及核查工作。我局將委托有關單位對統計調查問卷進行復核,不合格的問卷,將退回重新核實調查。
(三)時間進度
1.請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和有關協會填寫人員信息表(附件2),于6月24日前報送我局運用促進司。
2.請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和有關協會組織問卷填答和核實工作,請于8月20日前完成。
3.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進行督導,9月15日前完成。
4.有關協會和各地方知識產權局提交統計調查工作總結,包括任務完成情況、遇到的問題、解決的辦法及改進工作的建議,請于9月30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
2.人員信息表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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