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7年第24號
【發布日期】2017-4-26
依據《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商務部決定準予益陽新華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寧夏焜龍油品銷售有限公司、寧夏云航油品經銷有限公司、天津殼牌石油儲運有限公司、尉氏縣挺凱植物膠化工廠有限公司、陜西國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派其聯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
準予南通東方石油化工港儲有限公司成品油倉儲經營許可;
準予中化弘潤石油儲運(濰坊)有限公司原油倉儲經營許可;
注銷哈爾濱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江西中海油物流有限公司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
商務部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