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運行維護指南和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管理要求的通知
辦防〔2019〕102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流域管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進一步加強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運行維護管理,根據近年來技術手段進步、各地實踐探索取得的經驗和實際工作需要,我部組織對《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運行維護指南》和《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管理要求》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印發。
請根據修訂后的文件要求,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積極協調落實運行維護經費,強化設施設備維護和人員技術培訓等,建立健全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運行維護管理機制,確保防治體系長期穩定發揮效益。
水利部辦公廳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1、山 洪災害防治非工 程措施運行維 護指南
2、山 洪災害監測預 警設施設備運行維 護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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