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7年第31號
【發布日期】2017-6-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新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常州東昊化工有限公司、寧波科元塑膠有限公司以及山東晟原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中國大陸苯乙烯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大陸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進口產品對中國大陸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及支持申請企業的苯乙烯合計產量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均占同期中國大陸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中國大陸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
申請書主張,原產于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苯乙烯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向中國大陸出口銷售。申請人依據合理獲得的證據和信息,在申請書中以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申請調查產品的同類產品在本國(地區)的市場銷售價格作為確定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苯乙烯正常價值的基礎,以中國大陸海關統計的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申請調查產品對中國大陸出口價格作為確定出口價格的基礎,在對影響價格可比性的各種因素進行調整后,主張申請調查產品存在較大幅度的傾銷。申請書同時主張,申請調查產品進入中國大陸市場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價格持續下降,對中國大陸產業同類產品價格造成削減和抑制,導致中國大陸產業同類產品的產能無法獲得有效利用,銷售數量和市場份額的增長受到抑制,銷售價格持續下降,開工率、銷售收入、稅前利潤、投資收益率、勞動生產率、期末庫存、現金流等指標總體呈惡化趨勢,中國大陸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且申請調查產品的傾銷與中國大陸產業實質損害存在因果關系。經審查,商務部認為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7年6月23日起對原產于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及調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對原產于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被調查產品及調查范圍
調查范圍:原產于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
被調查產品名稱:苯乙烯,又稱乙烯基苯、蘇合香烯、乙烯苯
英文名稱:Styrene,又稱StyreneMonomer(簡稱SM),Phenylethylene
分子結構:C6H5CH=CH2
化學結構式:
產品描述:苯乙烯在外觀上通常呈無色或淡黃色油狀液體,有芳香氣味,能與醇、醚、丙酮和二硫化碳相混溶,但不溶于水,化學性質活潑,遇高溫或者火種易燃、易爆,受熱、見光或在過氧化物的催化下易聚合。
主要用途:苯乙烯是一種重要的基礎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產可發性聚苯乙烯(EPS)、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樹脂、不飽和聚酯樹脂(UPR)、熱塑性彈性體(SBS)、丁苯橡膠(SBR)、丁苯膠乳(SBL)等。苯乙烯還可以用于合成染料中間體蒽醌、農藥乳化劑、醫藥、選礦劑苯乙烯膦酸等。同時,苯乙烯也是優良的有機溶劑。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025000項下。
三、登記參加調查
任何利害關系方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傾銷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系方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國大陸出口或進口本案被調查產品的數量及金額、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的數量及金額以及關聯情況等說明材料?!兜怯泤⒓诱{查的參考格式》可在相關網站(網址附后,下同)下載。
本公告所稱的利害關系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個人和組織。
四、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系方可在相關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系方可通過相關網站查閱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案件公開信息。
五、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系方對本次調查的產品范圍及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地區)及其他相關問題如需發表評論,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六、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抽樣、聽證會、現場核查等方式向有關利害關系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為獲得本案調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涉案的國外(地區)出口商或生產商、中國大陸生產者和中國大陸進口商發放調查問卷。登記參加調查的利害關系方也可以從相關網站下載調查問卷。
《苯乙烯反傾銷案國外(地區)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的結構和運作、被調查產品、對中國大陸的出口銷售、中國大陸銷售、經營和財務等相關信息、生產成本和相關費用、估算的傾銷幅度及核對單等內容?!侗揭蚁┓磧A銷案中國大陸生產者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況、中國大陸同類產品情況、經營和相關信息、財務和相關信息、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等內容?!侗揭蚁┓磧A銷案中國大陸進口商調查問卷》詢問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況、被調查產品貿易和相關信息等內容。
未登記參加調查的其他利害關系方可直接從相關網站下載,或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索取以上調查問卷,并按要求填報。
所有公司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七、保密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系方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并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系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系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公開信息。
八、不合作的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系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系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17年6月23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18年6月23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8年12月23日。
十、商務部聯系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85093421,65198073
傳真:0086-10-65197590
相關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網址為http://trb.mofcom.gov.cn)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cacs.mofcom.gov.cn)
商務部
2017年6月23日
關閉貿易摩擦應對案件動態貿易救濟案件公開信息查詢關閉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貿易救濟案件公開信息查詢中國貿易救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