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同意承德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批復
國函〔2019〕46號
河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們《關于承德市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請示》(冀政呈〔2019〕6號)收悉?,F批復如下:
一、同意承德市以城市群水源涵養功能區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
二、承德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緊圍繞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按照《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要求,重點針對水源涵養功能不穩固、精準穩定脫貧難度大等問題,集成應用抗旱節水造林、荒漠化防治、退化草地治理、綠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加工、“互聯網+智慧旅游”等技術,實施水源涵養能力提升、綠色產業培育、精準扶貧脫貧、創新能力提升等行動,統籌各類創新資源,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探索適用技術路線和系統解決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模式,對全國同類的城市群生態功能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發揮示范效應,為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實踐經驗。
三、河北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協調機制,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專門的支持政策,形成推進合力,支持承德市全面落實和實施好各項行動和工程,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的目標。
四、科技部要會同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支持承德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五、示范區發展規劃、建設方案等事宜,請河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會同相關方面按照有關規定另行辦理。
國務院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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