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通知》
應急廳〔2019〕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各中央企業:
為做好中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應急〔2019〕8號)有關要求,應急管理部組織編制了《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經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定,現予以印發施行。
附件:
1.中級注冊安 全工程師職 業資格考 試大綱
2.初級注冊安 全工程師職 業資格考 試大綱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19年4月19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