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年國家醫療隊巡回醫療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312號
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安徽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各有關醫院: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健康扶貧有關工作要求,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對口幫扶貧困縣縣級醫院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8〕910號)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山西省大寧縣、永和縣和陜西省清澗縣、子洲縣等委定點扶貧縣及“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醫療服務能力,我委決定組織國家醫療隊赴相關地區開展巡回醫療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各醫院按照2019年國家醫療隊巡回醫療地區分布表(附件1)派出醫療隊,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巡回醫療。在受援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確定的地市、縣、鄉開展疾病診療、健康宣教等巡回醫療工作。
(二)技術支援和管理指導。根據受援地區醫療機構實際需求,結合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包蟲病醫療救治等健康扶貧工作,從規范診療行為、提升技術水平、優化服務流程和提高醫院管理水平等方面重點對地市級醫院和縣醫院進行指導支持,提升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對縣醫院的指導可參照《關于印發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醫發〔2014〕48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6〕12號)要求。
(三)人員培訓。通過集中授課、教學查房、病例討論等形式對受援地區醫務人員開展培訓,提高受援地區醫務人員疾病規范化診療意識和臨床技術水平。
(四)搭建遠程醫療協作網。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開展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6〕75號)要求,鼓勵派出國家醫療隊的醫院與受援的地市級、縣級醫院搭建遠程醫療協作網,促進醫療資源上下貫通。
二、工作時間
2019年5-10月派出國家醫療隊,工作時間不少于30天,其中在縣域開展工作的時間不少于20天,其余時間可以在地市級醫院開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承擔任務的醫院要做好國家醫療隊組建工作,選派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有一定管理能力、身體健康的醫務人員。每支國家醫療隊不少于8人,以副高以上職稱的醫務人員為主,適當配備管理人員。
(二)請受援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與承擔任務的醫院協商確定巡回地區,以山西省大寧縣、永和縣,陜西省清澗縣、子洲縣等委定點扶貧縣及“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為重點,根據巡回地區醫療機構實際需求,商定巡回醫療具體工作方案和時間,并于4月30日前報我委醫政醫管局。
(三)受援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承擔任務的醫院要加強對醫療隊巡回醫療工作的指導,并做好總結評估。
(四)巡回醫療工作結束后,請受援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形成書面總結,于10月底前報醫政醫管局。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巡回醫療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聯系人:醫政醫管局 丁雯、王莉莉
聯系方式:010-68791885、68791887
電子郵箱:yzygjzyc@nhfpc.gov.cn
附件:
1.2019年國家醫療隊巡回醫療地區分布表
2.2019年國家醫療隊巡回醫療工作相關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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