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三代核電首批項目試行上網電價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9〕535號
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發展改革委,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2013年,我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核電上網電價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130號),明確對承擔技術引進的首批核電機組予以支持。結合所在省支持首批三代核電項目的意愿,現將三代核電首批項目試行上網電價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廣東臺山一期核電項目試行價格按照每千瓦時0.4350元執行;浙江三門一期核電項目試行價格按照每千瓦時0.4203元執行;山東海陽一期核電項目試行價格按照每千瓦時0.4151元執行。試行價格從項目投產之日起至2021年底止。
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相關省份要按照原則性滿發原則安排上述三代核電項目發電計劃。其中,設計利用小時以內的電量按照政府定價執行,以外的電量按照市場價格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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