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8年第10號
【發布日期】2018年2月6日
2017年10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17年第61號公告,公布了對原產于韓國、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其中,泰國聚甲醛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ThaiPolyacetalCo.,Ltd.)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8.5%。
2018年1月9日,泰國聚甲醛有限公司提出申請稱,為與其在泰國外貿部門的注冊名稱和原產地證書中的名稱保持一致,請求將其英文名稱更改為THAIPOLYACETALCO.,LTD.。
經審查,該公司的申請僅涉及英文名稱的變更。商務部同時就上述申請事宜通知了中國共聚聚甲醛產業,中國共聚聚甲醛產業未提出異議。
據此,商務部決定,同意該公司英文名稱更改申請,將商務部2017年第61號公告中泰國聚甲醛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稱更改為THAIPOLYACETALCO.,LTD.。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