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鄭建文〔2019〕38號
各建筑業企業,各相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8〕45號)的要求,為深入推進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放管服”改革,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我局決定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進一步簡化?,F將有關事項知如下:
1.企業在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時,不需再提供注冊執業人員身份證明和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人員社保的證明材料和承諾書;企業按增項、升級、遺失補辦等情況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不需要再提供企業資質證書。以上相關信息由審查部門通過相應數據平臺自行核查比對。
2.企業在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時,不需再提供申報說明、辦公場所證明、企業章程。
3.現場管理人員指標不再考核。
4.企業通過鄭州市政務服務大廳申報紙質材料,應按照“《申請表》、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工程業績資料”的順序裝訂成一冊,并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采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鄭州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
鄭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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