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4號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負,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服務海南自貿區(港)建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的相關規定,現就調整海南省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標準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按以下標準執行:
二、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逗D鲜叶悇站?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公告》(海南省國家稅務局、海南省地方稅務局2017年第13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2018年10月30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