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達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開發方案的通知
豫發改能源〔2017〕1203號
各省轄市及直管縣(市)發改委,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3號)和我委《關于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豫發改能源〔2017〕793號)等文件要求,依據“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本地平衡、就近消納”的總體原則,在各地市對本區域的項目認真遴選上報的基礎上,我委對各地上報項目進行初審并在外網公示,依據公示情況,現將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開發方案下達給你們,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應在符合國土、林業、河務、環保等有關部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抓緊開展前期工作。項目選址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國家I級公益林、軍事禁區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區域。
二、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分散式風電技術要求,就近接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配電網(如接入35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應接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低壓側),實現本地平衡、就地消納,嚴禁向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送電,嚴禁以分散式名義建設集中并網風電場。
三、項目所在省轄市、直管縣(市)發改委要積極協調國土、林業、規劃、環保等部門,加強服務指導,協調解決影響項目落地的相關問題,督促項目業主加快完成前期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核準和項目建設。電網公司要積極配合做好接入手續辦理和配套電網建設工作。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7年第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辦〔2017〕56號),分散式風電項目由縣級發改委核準,項目核準的前置支持性文件為用地預審意見和規劃選址意見。
四、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發改委要定期上報項目進展情況,我委將會同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開展不定期監督檢查,嚴查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對于不按照既定接入電網技術要求建設的項目,一經發現將嚴格查處。
附件:河南 省“十三 五”分 散式風 電開發方 案項 目表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