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
財資〔2018〕108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近年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各地方、各部門和各行政事業單位高度重視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以下簡稱資產管理)工作,構建了管理制度體系,規范了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各環節管理,夯實了資產年報、信息系統、產權管理等基礎工作,有效提升了資產管理的質量和水平,保證了行政事業單位履職和事業發展需要。但是,通過資產年報會審、專題調研、日常管理和有關監督檢查等,發現資產管理仍然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為切實加強和改進資產管理,更好地保障行政單位有效運轉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加快解決存在的問題,夯實2019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基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承擔起資產管理的主體責任
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好本部門國有資產的主體管理職責以及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要把資產管理放在與資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內部控制機制,強化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各單位要強化對資產管理的責任擔當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具體管理。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重大事項、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涉及資產管理事項的指導和監督,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二、加緊做好公共基礎設施等資產登記入賬和管理工作
各單位要按照“誰承擔管理維護職責由誰入賬”的要求,將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等資產分類登記入賬,按照相關會計制度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各類資產的會計核算,做到賬實相符,確保資產信息的全面、準確和完整。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資產年度報告編報工作,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財政部門要逐步理順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體制,加強頂層設計,組織部門和單位做好制度建設、會計核算和資產報告等工作,確保各項管理工作及時到位。
三、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資產調劑機制
要強化資產配置與資產使用、處置的統籌管理,探索建立長期低效運轉、閑置資產的共享共用和調劑機制。各部門要推動所屬單位間的共享共用和資產調劑,切實盤活資產存量,提高資產使用效率。要堅決杜絕和糾正既有資產長期閑置,又另行租用同類資產的現象。財政部門要創造條件推動不同主管部門之間的共享共用和資產調劑。
四、優化新增資產配置管理
要建立健全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管理制度,優化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編報審核機制,以存量制約增量,以增量調整存量,進一步提高資產配置的科學性與合理性。所有使用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各類收入購置納入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范圍的資產,都必須編制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要加大資產配置標準體系建設力度,為預算編審提供科學依據。對已經有資產配置標準的,要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對沒有資產配置標準或暫未納入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編報審核范圍的,要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單位履職需要、存量資產狀況和財力情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配置。
五、嚴格控制資產出租出借和對外投資
要嚴格執行資產出租出借和對外投資管理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報批程序。嚴禁違規出租出借辦公用房。出租房屋等資產原則上實行公開競價招租。嚴禁違規出借資金給下屬單位或關聯單位使用。要規范對外投資管理,及時納入財務賬進行核算,不得將對外投資長期在往來款科目核算。
六、規范資產處置管理
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資產處置管理的規定。要根據實際及時處置長期積壓的待報廢資產,避免形成新的資產損失。資產處置事項要按照規定權限履行報批程序。資產處置要遵循公開、公平和競爭擇優的原則。處置完畢的資產要及時進行賬務核銷,確保賬實相符。切實做好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行業協會商會脫鉤、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等重大改革中涉及的資產處置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七、加強資產收入管理
要加強資產處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和對外投資收益管理,規范收支行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行政單位資產出租出借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的有關規定,在扣除相關稅費后及時上繳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收入,要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形成“賬外賬”和小金庫。
八、認真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
要及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堵塞管理漏洞,夯實制度基礎,并抓好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提升制度約束力和執行力。各單位要準確完整登記資產卡片信息,確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定期清查盤點,及時處理資產盤盈、盤虧和資金掛賬等事項。要加強流動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管理,避免形成資金沉淀、在建工程長期不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納入賬內核算等問題。要建立和完善單位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部門之間的協同工作機制,及時對賬,確保資產報表與會計賬相關數據相一致。要及時辦理土地、房屋構筑物等資產權屬證書,避免權屬不清晰和產權糾紛。
九、抓緊落實資產管理機構和管理力量
要按照政府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要求,明確工作任務,抓好貫徹落實,做好各項工作。要在現有機構編制條件下明確專門負責資產管理的機構和人員,明確資產管理各崗位的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要將部門和單位切實承擔資產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到實處,資產管理機構和人員要加強資產使用和管理,切實負起責任。要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業務培訓,搭建學習交流平臺,提高資產管理干部隊伍的素質和能力。
十、嚴格抓好加強和改進資產管理的落實工作
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結合上述要求,對資產管理情況進行梳理和檢查,并對貨幣資金占比較高、在建工程未轉固定資產等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要抓緊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做好整改工作,研究建立加強和改進資產管理的長效機制,避免出現新的問題。財政部門要會同各部門對各單位改進資產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各單位要將改進資產管理工作情況納入本單位2018年度資產報告,對貨幣資金占比較高、在建工程規模較大的要進行重點說明。各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要總結加強和改進資產管理的落實情況,隨2018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一并報財政部。
財政部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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