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的通知
財辦發〔201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127號),為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提高對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的思想認識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在完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提升科研績效、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多措并舉賦予了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受到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的普遍歡迎。同時,在相關文件貫徹落實過程中,部分地區還不同程度存在進展緩慢、部分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影響了政策效果。各級財政部門要提高認識,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狠抓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文件貫徹落實,是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建設創新型國家、加快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意義十分重大,必須切實增強抓好文件落實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按照國辦發〔2018〕127號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明確目標、快速行動,切實解決相關文件執行中的堵點和難點問題,進一步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推動釋放更多創新創造活力。
二、嚴格落實相關文件確定的政策舉措
(一)全面深入開展自查。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和《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等文件精神,對標對表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自查有關政策舉措是否在本地落實落地、本地制定的政策中是否存在與中央精神不符的規定等,系統梳理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二)抓緊修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各地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會同相關部門修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將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差旅和會議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權制度化。要在相關管理制度中進一步明確科研機構在承接自主權方面的責任,特別是聚焦科研經費報銷難等科研人員反映強烈的問題,進一步要求單位健全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推動單位實現“接得住、落得好”下放的自主權。
(三)加強政策銜接。各地要深入梳理、及時解決財政科技制度規定與相關政策規定不協調、不銜接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政策打架”“相互掣肘”的問題,增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推動形成協調配合、相互支撐的政策環境,形成激勵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創新創造的政策合力。
三、以改革精神推進優化完善相關管理措施
各地要在依法依規加強財政管理的同時,圍繞積極營造更加寬松的創新環境,堅持遵循中央改革精神和結合本地實際相結合,以改革精神持續完善有利于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的管理措施,著力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果,在精簡信息和材料報送、改進科研項目預算評審、完善科技資金預算執行管理、簡化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程序、推動科研單位更好落實自主權等方面積極探索有效方式。針對相關政策落實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
四、切實加強宣傳培訓和督促指導
(一)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中央和本地已制定出臺文件的學習宣傳培訓力度,對《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18〕25號和國辦發〔2018〕127號等重要政策文件,要會同有關部門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培訓,做好政策解讀。要加大對高校和科研院所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以及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單位管理水平。
(二)強化督促指導,狠抓政策落實。各地要健全工作機制和責任機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將國辦發〔2018〕127號文件有關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要加強與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發揮主管部門對所屬科研單位落實政策的指導督促作用,形成推動政策落實的合力。注重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反映問題渠道,鼓勵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要注重收集、總結政策執行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案例,及時宣傳推廣,推動政策落地生效。
財政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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