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鐵路煙草郵政以及其他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
財資〔2016〕79號
有關中央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規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根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現就《鐵路、煙草、郵政以及其他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資〔2016〕35號)有關責任追究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財政部門和有關中央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審批工作中,存在違規分配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財政部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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