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告知辦理工作的通知
質檢特函〔201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規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告知(以下簡稱“施工告知”)工作,簡化告知手續,質檢總局辦公廳先后印發了《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簡化〈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的通知》(質檢辦特函〔2009〕1186號)、《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質檢辦特函〔2013〕684號),明確了施工告知的性質、內容、方式、程序以及相關單位的職責。近日,據有關調查反映,部分地區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辦理時間長、程序繁瑣、申報材料要求過多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特種設備施工告知辦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質監部門應向施工告知辦理機構再次強調法律法規和總局相關要求,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施工告知辦理情況進行摸底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二、負責施工告知辦理的質監部門應當對照法律法規和總局的有關規定,對本部門特種設備施工告知辦理的程序及要求進行梳理,發現不一致的,立即進行改正。同時按照方便施工單位的原則,盡量簡化程序,縮短時限,不得增加申報材料,嚴禁變相審批、變相收費。
近期,總局特種設備局將對部分地區特種設備施工告知辦理情況進行督查,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問題,將嚴肅處理。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