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涉企收費存在問題自查自糾的通知
豫發改收費〔2017〕1128號
各省轄市及直管縣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辦),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我省涉企收費清理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企業負擔進一步減輕,但違規收費、不合理收費問題仍存在,有的設置不合理收費項目,有的落實取消、減免和降低的收費政策不及時,有的行業協會違規收取會費、強制服務并收費等。為進一步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根據國務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饋的整改意見和有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
實施經營服務性收費的單位,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有償、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服務應當明碼標價或收費公示,不得利用行業壟斷地位或借助行政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當事人接受服務,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
(一)規范中介服務收費。從嚴設立政府定價或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科學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市場競爭充分的中介服務事項,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中介服務并收費;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實行市場調節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不得在價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費用,嚴禁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范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
(二)規范社會團體收費行為。行業協會從事涉及或者影響會員以及其他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提供有償服務收費行為等,應遵守《行業協會價格行為指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7年第6號)。收取會費應嚴格執行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須經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表決通過;依據法規規定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的收費,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按照自愿有償原則提供服務的收費,收費標準由協會學會商會自主確定或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取會費使用財政部門?。ūO)制的會費票據;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收費收入按規定全額繳入財政;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使用稅務發票,依法納稅。
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利用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強制企業入會并收取會費以及強制企業參加各種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等并收取費用;不得依托代行政府職能或者利用行政資源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鼓勵社會團體主動減免會員會費、降低會費標準。
二、開展自查自糾
(一)以下行為須立即停止,堅決糾正:
1.國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未按規定落實到位的;
2.未按國家規定的收費審批權限擅自出臺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3.將政府部門職責內的事項委托下屬單位或第三方機構收費或變相強制收費的;
4.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
5.將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的;
6.沒有法定依據設立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等)并收費的;
7.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利用電子政務平臺、行政檢查搭車收費或要求接受付費服務的;
8.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違規要求企業提供各類審計、年檢、鑒證報告,增加企業負擔的;
9.利用職權和壟斷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強買強賣并收費的;
10.利用職權和行業壟斷地位,以保證金、抵押金、儲蓄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
11.利用職權和壟斷行業將正常的業務轉由所屬經濟實體經營并加收費用的;
12.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入會收取會費,強制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等收取費用的;
13.行業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利用行政資源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
14.未按規定公布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會費和其他收費的;
15.企業反映強烈的其他違規收費行為。
(二)自查自糾的方法步驟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清理”的原則,從現在開始到11月20日,對全省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集中自查自糾。
1、自查自糾。從現在開始到11月20日,各地、各部門負責對本地區,本部門涉企收費情況進行清理自查,邊清邊改。通過自查自糾,查擺、找準存在的主要問題,主動糾正各種亂收費行為。省級主管部門、中央駐豫單位負責本系統和管理單位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自查自糾工作。對違法違規收費、不合理收費,嚴肅整改。對不認真自查自糾的單位和重點行業,列入重點檢查對象。
2、重點檢查。從現在開始到年底,重點對企業舉報較多、企業反映問題較多的行業和部門,對自查自糾不認真的單位和重點行業,對主要涉企收費部門進行重點檢查。對查出的各種亂收費問題,進行認真處理。
三、落實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梳理本地區、本部門涉企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編制目錄清單,納入政務公開范疇,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實時對外公開。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制度,清單外收費一律不得實行政府定價。社團相關管理部門(包括行業管理部門)和協會學會商會要通過門戶網站集中公示會費和其他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各經營單位和中介機構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價目表,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費單位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并實行動態管理,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大涉企收費查處力度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根據自查自糾情況,確定檢查的重點領域、重點單位和重點收費,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對查出的亂收費問題,依照法律法規履行程序、嚴肅處理,對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落實國務院第四次大督查整改要求,請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組織力量,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公開曝光,并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報送自查報告。各省轄市及省直管縣、省直相關部門要將自查自糾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及原因、整改措施及落實結果、工作建議等形成自查自糾報告,于11月20日前將文字和附表一、附表二正式報省發展改革委。
(三)加強政策宣傳。涉企收費清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等渠道,加強收費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信息,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略】
1.涉企收費自查自糾規范情況匯總表
2.涉企收費自查自糾檢查情況匯總表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