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車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19〕7號
各銀保監局,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業協會,中國保信:
為進一步加強車險業務監管,整治市場亂象,維護車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下一步商業車險改革營造公平、規范、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財產保險公司使用車險條款、費率應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以下行為:
(一)未經批準,擅自修改或變相修改條款、費率水平;
(二)通過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變相突破報批費率水平;
(三)通過虛列其他費用套取手續費變相突破報批手續費率水平;
(四)新車業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費率。
二、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業務財務數據真實性管理,確保各項經營成本費用真實并及時入賬,嚴禁以下行為:
(一)以直接業務虛掛中介業務等方式套取手續費;
(二)以虛列業務及管理費等方式套取費用;
(三)通過違規計提責任準備金調整經營結果;
(四)通過人為延遲費用入賬調整經營結果。
三、各派出機構按照職責,依法對轄區內財產保險公司車險經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一)各派出機構可在銀保監會內網“部室導航-財險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專欄查詢各財產保險公司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相關材料。
(二)各派出機構查實財產保險公司未按照規定使用車險條款、費率的行為后,按照授權對相關財產保險公司采取責令停止使用車險條款和費率、限期修改等監管措施,依法對相關財產保險公司及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四、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建立對會員單位投訴舉報的受理、核查制度,對于涉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條款、費率的違法違規線索,應及時報送銀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
五、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及時、準確上傳相關數據至車險信息平臺。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應建立車險費率執行相關數據的監測機制,對于財產保險公司出現監測數據異常的情況,應及時報送銀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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