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南沙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拆遷的通告
并政發〔2018〕32號
太原市人民政府
關于南沙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拆遷的通告
為加快推進南沙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改善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市政府決定對南沙河流域新開路、紅溝中街、郝家溝街三條道路進行改造?,F將拆遷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圍:新開路(雙塔一馬路-朝陽街、郝莊正街-南沙河)、紅溝中街(東中環-規劃路)、郝家溝街(雙塔北路-經園路)。
二、上述工程紅線及規劃控制范圍內的違法建設(包括違法設施、屋頂、墻體廣告及未經批準加建、壓線的建、構筑物)、臨時設施,由所屬單位和個人接到拆遷通知后三日內自行拆除。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所屬單位和個人承擔。
三、整治改造范圍內違法建(構)筑物、違法設施和臨時建(構)筑物一律無償拆除。其它建筑按有關規定補償。
四、整治改造范圍內的合法建(構)筑物,設施權屬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部門提供有效證件,進行規劃認定和房屋確權。
望整治改造范圍內各單位和個人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工程推進。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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