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四項法律規章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的通知》
豫發改法規〔2017〕123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委機關各處室,委屬行政單位:
為規范行政處罰行為,保證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正確行使,按照《河南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領辦〔2017〕6號)要求,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四項法律規章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清 潔生產促 進法》等四項法 律規章行 政處罰裁 量標準(試行)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