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興華北街等道路改造工程拆遷的通告
并政發〔2018〕31號
太原市人民政府
關于興華北街等道路改造工程拆遷的通告
為推進我市城市道路雨污分流工作,市政府決定實施興華北街、匯豐街、匯豐南街道路改造工程?,F將拆遷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道路改造范圍:興華北街(和平路-濱河西路)、匯豐街(規劃西流路-九豐路)、匯豐南街(和平路-文興路)。
二、上述工程紅線及規劃控制范圍內的違法建設(包括違法設施、屋頂、墻體廣告及未經批準加建、壓線的建、構筑物)、臨時設施,由所屬單位和個人接到拆遷通知后三日內自行拆除。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所屬單位和個人承擔。
三、道路改造范圍內違法建(構)筑物、違法設施和臨時建(構)筑物一律無償拆除。其它建筑按有關規定補償。
四、道路改造范圍內的合法建(構)筑物、設施權屬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部門提供有效證件,進行規劃認定和房屋確權。
望道路改造范圍內各單位和個人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工程推進。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