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行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
工信部信軟函〔2018〕507號
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已于2014年由國務院明令取消,任何組織和機構不得繼續實施。存在上述問題的應立即糾正,確保國務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實到位。
特此通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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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行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
工信部信軟函〔2018〕507號
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已于2014年由國務院明令取消,任何組織和機構不得繼續實施。存在上述問題的應立即糾正,確保國務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實到位。
特此通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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