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進口南非柑橘冷藏船運輸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07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南非共和國農林漁業部關于南非柑橘輸華冷藏船運輸要求》,現將《進口南非柑橘冷藏船運輸檢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柑橘允許進口。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進口南非柑橘冷藏船運輸檢疫要求
海關總署
2018年12月24日
進口南非柑橘冷藏船運輸檢疫要求
一、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二)《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三)《南非輸華柑橘植物衛生條件議定書》;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南非共和國農林漁業部關于南非柑橘輸華冷藏船運輸要求》。
二、允許進境商品
采用“冷藏船運輸”方式進境的南非柑橘。
三、植物檢疫證書
(一)南非共和國農林漁業部(以下簡稱南方)按照議定書要求對輸華柑橘進行檢疫、出具植物檢疫證書。
(二)植物檢疫證書附加聲明內標注“冷藏船運輸”方式(chartered reefer ships)、運輸路線(南非離境港口到中國進境港口)、冷處理溫度和持續時間、船艙號、封識號和托盤號。
四、運輸要求
(一)采用“冷藏船運輸”的柑橘必須在獨立的船艙內裝運,同一船艙不得裝載出口到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貨物。
(二)采用“冷藏船運輸”的柑橘,所在船艙在到達中國口岸前不得打開,只能在中國境內指定口岸卸貨。
五、冷處理要求
(一)采用“冷藏船運輸”的柑橘,應保證運輸過程中在船艙內完成有效的冷處理,冷處理指標應滿足議定書要求。
(二)冷處理按照出口運輸途中冷處理操作程序(附1)進行,冷藏船內需根據空間容量放置溫度探針,分別測量空氣溫度和果心溫度,探針的數量應滿足相應的要求(附2)。
六、進境檢驗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采用“冷藏船運輸”的柑橘到達入境口岸時,海關按照以下要求實施檢驗檢疫。
(一)有關證書和標識核查。
1.核查進口柑橘是否獲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第三條及議定書規定的要求。
(二)進境檢驗檢疫。
1.采用“冷藏船運輸”的柑橘將從所有海關總署(以下簡稱中方)允許進口水果的口岸進口。
2.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對進口水果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1.采用“冷藏船運輸”的柑橘到達入境口岸時,需提供每個船艙的冷處理報告、果溫探針校正記錄等。如某一船艙冷處理被認定無效,則該船艙柑橘將被采取到岸冷處理、退回或銷毀等處理措施。
2.如進口貨物發現不符合議定書規定的植物檢疫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3.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冷藏船運輸”方式導致的檢疫問題,中方將立即向南方通報,視情況暫停該運輸方式,并重新開展風險評估。
運輸途中冷處理操作程序
1. 冷藏船類型
冷藏船是使裝載貨物處于低溫條件下進行載運的專用運輸船舶,其必須具有能達到和保持所需溫度的制冷系統。
2. 記錄儀類型
南非農林漁業部(DAFF)官員應確保采用適當的溫度探針和溫度記錄儀的組合:
2.1 探針溫度應在-3.0°C到+3.0°C之間,精確到±0.15°C;
2.2 有足夠數量的探針;
2.3 能夠記錄并儲存處理過程的數據;
2.4 每小時至少記錄一次所有探針的溫度,記錄顯示應滿足探針要求的精度;
2.5 打印出的溫度記錄,應對應每個探針記錄的時間、溫度,并注明記錄儀和冷藏艙號。
3. 溫度探針的校正
3.1 校正必須用由DAFF官員批準的標準溫度計在碎冰和蒸餾水混合物中進行;
3.2 任何讀數超出0°C±0.3°C的探針都必須更換;
3.3 必須對每個冷藏艙出具一份由DAFF官員簽字蓋章的“果溫探針校正記錄”,正本須附在隨貨的植物檢疫證書上;
3.4 水果運抵中國入境口岸時,海關關員對果溫探針進行校正檢查。
4. 溫度探針的安插
4.1 包裝好的果實應在DAFF官員監管下裝入運輸冷藏船,包裝箱堆放應松散,確保足夠的氣流空隙;
4.2 冷藏船內需根據船艙空間容積放置溫度探針,分別測量冷藏艙內空氣溫度和果心溫度,探針的數量應滿足相應的要求(見附件2)。其中空氣溫度探針分別安插在前后艙壁上,且有一個空氣溫度探針安插在離冷卻裝置最遠的艙壁上;
4.3 所有探針必須在DAFF官員的監督和指導下安插;
4.4 裝船前的水果需在冷藏室中存放(預冷)至果肉溫度達4°C或以下。
5. 冷藏船船艙的封識
5.1 DAFF檢疫官員用編碼封條對裝上貨物的冷藏船船艙進行施封;
5.2 封識只能在中國入境口岸由海關關員開啟。
6. 處理結果驗證
如處理記錄顯示技術指標已符合要求,并且溫度探針符合第3款要求,處理應被認定合格。
7. 溫度記錄及確認
7.1 運輸途中的冷處理是指裝運水果的冷藏船自南非離境港口到中國進境港口運輸途中所進行的冷處理。
7.2 可以任何時間啟動記錄,在所有的果溫探針都達到指定的溫度時,處理時間才能正式開始計算。
7.3 船運公司應下載冷處理溫度記錄,并將其提交給入境口岸海關。
7.4 在到達中國第一入境口岸前完成的冷處理,可允許在途中下載處理記錄并傳送到海關以便審核。
7.5 海關將核實處理記錄是否符合有關處理要求,并根據溫度探針的校正結果,判定處理是否有效。
8. 植物檢疫證書
8.1 冷處理的溫度、處理時間和船艙號碼及封識號必須在植物檢疫證書中注明;
8.2 柑橘入境時,需向海關提供植物檢疫證書、冷處理溫度記錄、溫度探針校正記錄。
冷藏船內溫度探針的數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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