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關于落實簡政減稅降負政策措施全力推進我省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實施意見
贛稅發〔2018〕105號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各市、縣(區)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簡政減稅降負系列部署,充分發揮稅收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優生態、惠民生、防風險等方面的職能作用,不斷提升稅收服務水平,助推我省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強化責任意識,提升服務發展水平
各級稅務機關要跳出稅收看稅收,自覺把稅收工作融入地方經濟發展大局,針對新情況,研究新舉措,著力提升服務經濟發展水平和能力。
(一)統一思想,服務發展大局。為應對當前錯綜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簡政減稅降負政策措施,著力促進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站在堅決落實“兩個維護”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簡政減稅降負政策措施,努力讓簡政減稅降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政策效應充分發揮、政策紅利有效釋放,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
(二)主動作為,夯實財力基礎。認真貫徹落實稅務總局“四個堅決”要求,嚴禁收過頭稅、嚴禁虛收空轉,力爭實現稅收收入“零水分、零異常、零風險”。健全收入風險監控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四部門打虛打騙兩年專項行動,實現稅收收入真實的、沒有水分的增長,實現稅收總量與稅收質量同步提升,使稅收收入增幅與經濟發展、減稅效應相適應,夯實我省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財力基礎。
(三)克難奮進,落實改革措施。全面落實個人所得稅改革各項措施,確保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并適用新稅率表的兩項過渡期政策順利實施,為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稅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平穩推進社保費和非稅收入職責劃轉工作,制定和完善我省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入庫對賬、權益保護等制度辦法,組織面向繳費人的政策解讀,推進稅費業務和信息系統整合優化,確保我省設立的非稅收入項目劃轉具體意見落地。
(四)提升站位,積極建言獻策。用好稅收數據的“金山銀庫”,充分挖掘稅收大數據價值,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從稅收視角深入開展稅收經濟、政策效應、稅收風險分析,結合我省產業結構、行業動態、企業變化以及區域發展現狀,形成一批稅收分析“拳頭產品”,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二、落實減稅政策,激發實體經濟活力
各級稅務機關要牢固樹立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也是收“過頭稅”的觀念,精準深入開展降成本優環境專項行動,引導納稅人用足用好各項減稅政策,切實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實體經濟轉型升級。
(五)落實增值稅改革措施。一是落實增值稅稅率下調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二是完善進項稅額抵扣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三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六)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一是擴大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二是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戶授信小于1000萬元的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七)支持創新創業發展。一是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二是支持創業投資發展。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按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制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或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三是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對省外高新技術企業整體搬遷到江西,依法享受同等稅收優惠待遇。四是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八)支持產業發展。一是支持物流產業發展。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納稅人購置的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二是支持動漫產業發展。2020年12月31日前,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三是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2018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2018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四是支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展。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九)支持淘汰落后產能。一是支持去產能、調結構。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的企業,自停產停業次月起,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二是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改制、事業單位改制、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業破產、資產劃轉、債權轉股權、劃撥用地出讓或作價出資、公司股權(股份)轉讓等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權屬,按有關政策規定免征契稅。
(十)支持外貿穩定增長。一是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全面推廣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對信用評級高、納稅記錄好的出口企業簡化手續,推行“一鍵申報”出口退稅,加快出口退稅辦理進度。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企業代辦退稅,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積極爭取稅務總局賦予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一般納稅試點資格政策,配合做好九江出口加工區升級為綜合保稅區、景德鎮申報陶瓷文化綜合保稅區和境外旅客離境退稅在我省落地工作。二是支持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對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符合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十一)支持“一帶一路”建設。一是鼓勵外商在贛投資。2018年1月1日起,將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的適用范圍,由外商投資的鼓勵類項目擴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和領域。二是支持贛企“走出去”。企業可選擇按國(地區)別分別計算或不按國(地區)別匯總計算其來源于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分別計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
(十二)支持生態文明建設。一是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自2018年7月1日起,將我省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羽絨制品、果蔬汁飲料、竹木包裝物、紙和紙制品、肉制品、芝麻制品,且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中包含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二是支持節能減排。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7月10日起,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
(十三)降低企業收費負擔。一是降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自2018年4月1日起,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由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二是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自2018年7月1日起,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再降低25%,調整后的基金征收標準為3.105厘/千瓦時。
三、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對標省委、省政府打造“五型”政府、“四最”發展環境,堅持以納稅人和繳費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十四)規范稅收執法。對稅務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做到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及執行標準,最大限度規范處罰裁量空間,做到處罰標準統一,處罰結果公正,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對法律、法規規章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的稅收違法行為,當事人首次違反且情節輕微,并在稅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在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主動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線索明顯的涉嫌偷逃騙抗稅和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按規定程序直接立案檢查外,其他稅務稽查對象均須在“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中隨機抽取,相應隨機或者競標選派執法檢查人員。3年內已被隨機抽查的稅務稽查對象,不列入隨機抽查范圍。開展對全省分管稅收工作的副縣(市、區)長的綜合治稅培訓,營造良好的稅收共治環境。
(十五)減少辦稅次數。推進“一網”辦稅,做好江西省網上稅務局與江西政務服務網對接工作,實現公眾和納稅人主要涉稅業務“一網通辦”。推進“一門”辦稅,將房地產交易、車輛購置稅征收等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需與同級政府其他部門聯合辦理的事項優先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對于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整體進駐。推進“一次”辦稅,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開發應用“容缺受理服務系統”,避免納稅人因忘帶資料而“多次跑”,推動實現“最多跑一次”省、市、縣(區)、鄉全覆蓋。推進“一窗”辦稅,所有辦稅服務廳實行“一窗一人”辦稅模式,綜合窗口可辦理所有各類涉稅事項。
(十六)壓縮辦稅時間。簡化開業登記流程,協調由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時全面采集納稅人涉稅信息,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工商登記信息,不再重復采集,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服務。簡化跨區域遷移流程,對省內跨區遷移的納稅人,遷出地稅務機關結清納稅人應補(退)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后,不作注銷清算;對不存在未辦結事項且屬于正常戶的納稅人即時辦結。優化稅務注銷程序,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如果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可免于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實行限時辦結稅務注銷,單位及查賬征收個體工商戶辦理注銷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辦理注銷的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協同推進不動產登記便利化,推行不動產交易稅收征管系統,實行不動產登記和辦稅“一窗受理,內部流轉,并行辦理”。
(十七)增添辦稅便利。推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繳稅,拓展應用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繳稅。對能確切掌握納稅人信息的納稅申報事項,采用“主動網上推送辦稅信息+納稅人確認”和“納稅人申請+預填表+自動審核”的新型辦稅模式。加快推進企業財務軟件與納稅申報軟件對接,推廣應用增值稅納稅申報“一表集成”輔助系統,實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大部分申報數據“零錄入”和納稅額自動計算。推廣應用征管資料電子化系統和電子印章(簽名)系統,推進涉稅資料電子化,逐步取消網上辦稅納稅人紙質資料報送、紙質資料復印件留存,實現受理、辦理、出件全程網絡化、無紙化。
(十八)優化稅后服務。優化多繳退稅辦理流程,推進多繳退稅電子化,實現退稅申請、退稅審核、退庫辦理業務網上辦理。強化風險提醒,開發風險數據管理系統,對納稅人存在違法行為的即時發送提醒短信,督促納稅人及時糾正違法行為,降低辦稅風險,提高稅法遵從。推行“線上稅銀互動”模式,逐步實現稅務端和銀行端專線數據直連,建立以稅銀征信互認、用戶授權、信息共享、大數據風控為基礎的稅銀合作機制,提高融資效率。
(十九)強化信用建設。積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納稅信用評價,建立健全誠信納稅“紅名單”和稅收失信“黑名單”,對納稅信用好的納稅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對納入“黑名單”的納稅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長效機制,形成正向激勵和反向警示的雙向合力,營造誠信納稅良好氛圍。
(二十)強化督查考評。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將落實簡政減稅降負政策措施情況納入重點工作實地督查、稅收執法檢查和明察暗訪等內容,納入績效管理考評內容,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各項簡政減稅降負政策措施在全省稅務系統全面落實落地。對發現的問題堅決督促整改,對情節嚴重的,依規嚴肅問責,切實做到真督真查、真究真問、真促真改。
各級稅務機關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加強政策宣傳輔導,強化政策效應分析和落實跟蹤問效,擼起袖子加油干,戮力同心,砥礪奮進,為建設富裕美麗幸?,F代化江西,繪就新時代江西物華天寶、人杰地靈的新畫卷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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