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豫政辦〔2018〕6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精神,推動我省“互聯網+醫療健康”快速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全力推進健康中原建設。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便民惠民。以人民多層次、多樣化醫療健康需求為導向,依托互聯網等技術優勢,提高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可及性。
堅持包容審慎、安全有序。全面營造包容發展的政策環境,推動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公平競爭、開放共享的局面。創新監管方式,防范安全風險。
堅持創新驅動、融合發展。推動醫療健康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服務體系整體效能。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互聯網+醫療健康”醫療服務體系基本形成,政策法規、安全防護、標準體系不斷完善,醫療健康與互聯網深度融合,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共享,醫療健康服務更加優化可及,全力推動健康中原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互聯網+醫療健康”基礎。
1.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功能。
(1)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加快建成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整合現有業務應用系統并遷移上云,完成全民健康信息網絡向省電子政務網整合,實現與省統一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對接聯通,促進全民健康信息跨機構、跨區域互聯互通和共享。(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和市、縣級政府負責。列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2)建設基礎信息數據庫。充分依托電子政務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全員人口信息、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基礎資源等基礎數據庫,支撐公共衛生、醫療服務、人口信息、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業務應用。(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體系。
(1)健全統一規范的全民健康信息資源目錄與標準體系,強化居民健康信息服務規范管理,明確信息使用權限,切實保護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管理,實施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等國家、行業基礎標準,全面推進病案首頁書寫規范、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省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督管理局、中醫管理局負責)
(2)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檢查結果在各級各類醫院共享,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加快應用全省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和規范,統一數據接口,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撐。(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3.提升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
(1)面向遠程醫療、醫療信息共享等需求,鼓勵電信企業向醫療機構提供優質互聯網專線、虛擬專用網等網絡接入服務,推進遠程醫療專網建設,保障醫療相關數據傳輸服務質量。支持各醫療衛生機構選擇使用高速率、高可靠的網絡接入服務。(省通信管理局、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重點支持高速寬帶網絡普遍覆蓋城鄉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深入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持續提升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光纖寬帶網絡接入能力。推動電信企業加快寬帶網絡演進升級步伐,部署大容量光纖寬帶網絡,提供高速率網絡接入服務。擴大移動寬帶網絡覆蓋面,支撐開展急救車載遠程診療。(省通信管理局、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二級以上醫院要完善醫院信息平臺功能,整合院內各類系統資源,實施標準化改造,逐步實現與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的對接和數據交換共享。三級醫院要在2020年前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有條件的醫院要盡快實現。(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4)推進院前急救車載監護系統與區域或醫院信息平臺連接,做好患者信息規范共享、遠程急救指導和院內急救準備等工作,提高急救效能。(省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4.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1)適應“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逐步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健全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和定價機制,完善遠程會診、遠程診斷(影像、病理、心電、檢驗等)等互聯網診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健全費用分攤機制,促進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強使用管理,促進互聯網醫療服務可持續發展。(省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負責)
(2)完善醫師多點執業政策,鼓勵執業醫師依法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3)支持醫學檢驗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聯合互聯網企業,開展疾病預防、檢驗檢測等醫療健康服務。(省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二)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5.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
(1)鼓勵醫療衛生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2)允許依托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醫療衛生機構可以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基礎上,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允許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允許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3)整合現有的遠程醫療服務資源,基于分級診療制度,采用“多點對多點、平臺對平臺”的模式,建設全省統一的遠程醫療服務信息系統,實現分層級、跨地域、公平有序的遠程醫療服務。積極開展遠程會診、遠程診斷等業務,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優先覆蓋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6.創新“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
(1)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在線查詢和規范使用。完善慢性病在線服務管理,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重點,構建慢性病管理平臺和網絡。加快建設和完善現有婦幼保健業務應用系統,提供系統、規范的預防接種、優生優育、婦幼健康等服務。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加強區域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整合,探索運用人群流動、氣候變化等大數據技術分析手段,預測疾病流行趨勢,加強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監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7.優化“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1)加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能化信息平臺建設與應用,加強上級醫院對基層的技術支持,探索線上考核評價、日常監管和激勵機制,提高家庭醫生團隊服務能力,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和效率,增強群眾對家庭醫生的信任度。(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2)鼓勵開展網上簽約服務,為簽約居民在線提供健康咨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健康管理、延伸處方、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服務,推進家庭醫生服務模式轉變,改善群眾簽約服務感受。(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8.完善“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
(1)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范發展。(省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2)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加強基于互聯網的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務協同應用,提升基本藥物和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藥品的供應保障能力。(省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9.推進“互聯網+”醫療保障結算服務。
(1)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線支付功能,推進“一站式”結算,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省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負責)
(2)繼續擴大聯網定點醫療衛生機構范圍,逐步將更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進一步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和廣大“雙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人員跨省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省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負責)
(3)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省醫療保障局負責)
10.加強“互聯網+”醫學教育服務。
(1)鼓勵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云平臺,提供多樣化的醫學在線課程和醫學教育服務。構建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醫學教育培訓體系,鼓勵醫療工作者開展疑難雜癥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討交流,提升業務素質。(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實施“繼續醫學教育+適宜技術推廣”行動,圍繞健康扶貧需求,重點針對基層和貧困地區,通過遠程教育手段,推廣普及實用型適宜技術。(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3)建立網絡科普平臺,利用互聯網開展健康科普知識精準教育,提供群眾健康狀況自我評估服務及矯正建議,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養。(省衛生健康委、科協負責)
11.加快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
(1)研發基于人工智能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持系統,開展智能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能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系統應用,提升基層中醫診療服務能力。開展基于人工智能技術、醫療健康智能設備的移動醫療示范,實現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臨床、科研數據整合共享和應用,支持研發醫療健康相關的人工智能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應急救援醫療設備、生物三維打印技術和可穿戴設備等。順應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趨勢,提升醫療健康設備的數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促進產業升級。(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提高“互聯網+”便民惠民服務水平。
(1)圍繞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利用信息技術,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提高醫療服務供給與需求匹配度。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開展移動護理、生命體征在線監測、智能醫學影像識別、家庭監測等服務。(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2)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開發全省統一的全民健康APP(手機的第三方應用程序)平臺,為公眾提供就醫導航、預約掛號、健康檔案查詢、健康教育、公共衛生信息發布以及個人事項的在線辦理等醫療健康服務,并逐步將免疫接種、衛生監督、生育服務登記、職業健康管理等涉及公眾健康信息和便民服務應用納入平臺集成管理,不斷提高醫療健康信息服務可及性和公平性。(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3)鼓勵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構建中醫養生保健信息服務平臺,推進中醫特色管理智能化,加強中醫特色康復信息服務,針對不同健康狀態人群,提供融中醫健康監測、咨詢評估、養生調理、跟蹤管理于一體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省中醫管理局負責)
(三)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
13.強化醫療質量和執業行為監管。
(1)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制定互聯網診療依法執業行為監管辦法,將互聯網診療機構及人員依法執業情況和發布醫療廣告合法合規情況作為監管的重要內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安全。推進網絡可信體系建設,配合國家建設全國統一標識的醫療衛生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推行在線知情同意告知,防范和化解醫療風險。(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2)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等第三方機構要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為醫療行為監管單位提供查詢路徑,并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要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3)建立統一的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由縣級及以上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要將互聯網醫院、遠程診療行為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h級及以上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加強互聯網診療活動的行業監督和自律。(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14.保障數據信息安全。
(1)研究制定健康醫療大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和產權保護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嚴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對非法買賣、泄露信息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負責)
(2)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智能醫療設備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應用服務的安全防護,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測和預警、應急演練?;颊咝畔⒌让舾袛祿鎯υ诰硟?,確需向境外提供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地要將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職責分工,從實際出發制定階段性目標,明確責任主體,抓好任務落實,全力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化快速有序發展。
(二)完善投入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大信息化建設投入力度,支持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礎建設,重點保障公益性“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項目建設、運維和管理。
(三)營造良好環境。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社會認知度、認可度,動員各部門、社會各界、廣大群眾參與和支持,營造有利于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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